摩呾理迦
摩呾理迦(梵语:mātŗkā;巴利语:mātikā),又作摩怛理迦、摩窒里迦、摩帝利迦、摩呾履迦、摩得勒伽、摩夷等,意译为母、母经、本母、智母、持母、行母、论母、行境界等;谓“于诸经论中反复研核诸法性相,以阐明佛之真正教义者”,即标立名目而作释文(标目作释)的章法[1][2]。
词源
梵语mātŗkā和巴利语mātikā皆来自词根māt-,意为母亲、母系,和英语mother、拉丁语mater同源,故翻译成“母”;此处的母有“根本从此引生”的意思[2]。
概论
摩呾理迦有两种[2]:
其他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的“目得迦”,其原语是muktaka,而非摩呾理迦mātŗkā。
注释
- ^ 1.0 1.1 梵语mātŗkā,巴利语 mātikā。又作摩怛理迦、摩窒里迦、摩帝利迦、摩呾履迦、摩得勒伽、摩夷。意译为母、本母、智母、行母、论母、行境界。乃指于诸经论中反复研核诸法性相,以阐明佛之真正教义者。故摩呾理迦为十二部经(佛所说之经典,依其内容、形式不同,而分为十二类)中之优波提舍与三藏中阿毗达磨藏之总称。据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一载,诸经中,世尊分别诸法性相,反复解说其义者,称为摩呾理迦;又诸圣弟子证谛理、阐论诸法性相之论述,称为阿毗达磨藏,亦称摩呾理迦。玄应音义卷十六、卷二十三谓因摩呾理迦可生智与行,故译作母。瑜伽论记卷五上(大四二·四○三中):‘摩怛履迦云本母,集诸经义论议明之,出生诸经别所诠义,故名本母。’
此外,南传佛教之论书中,置于一论或一章之首,用以揭示基本纲要者,亦称为摩呾理迦。[摩诃僧祇律卷十三、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五、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十四、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参阅‘阿毗达磨’3641、‘优波提舍’6404) - ^ 2.0 2.1 2.2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節. [2018-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