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糖厂
22°00′12″N 120°44′30″E / 22.003211°N 120.741618°E 恒春糖厂是台湾糖业公司曾经存在的制糖工厂,位在屏东县恒春镇,地处恒春县城西门外。其原为恒春制糖合资会社在1917年设立的改良糖廍,在1926年改成新式工场,在1927年并入盐水港制糖,同年底在卖给台湾制糖。恒春糖厂在1958年停止运作,其原址现为“恒春假日夜市”使用。
沿革
日治时期
在台日人安藤达二曾提出在恒春设立改良糖廍的计划并经台湾总督府许可,但后来并未实施[1]。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欧洲产糖停顿,亚洲的糖业便趁势发展,而台湾总督府也在1917年取消了1910年实施的“制糖能力限制令”,使新式制糖会社纷纷在其所属的原料采取区域内增设工场或扩充工场的制糖能力[2],恒春制糖于是在此背景下发展[1]。此时,辜显荣等人计划在恒春设置改良糖廍,并找来了盐水港制糖系的柏尾具包、河野仙之助等人,计划先设置稍大规模的改良糖廍,等稳定发展后在扩建成新式制糖厂。此糖厂设置计划在1917年9月经总督府许可,在同年12月正式设立“恒春制糖合资会社”,算是盐水港制糖的关联会社,资本金600万圆,建立了两处改良糖廍,分别是位在恒春街、能力160吨的的“第一工场”,以及位在蚊蟀庄(今屏东县满州乡)、能力40吨的“第二工场”,并在1918年3月开始制糖作业。然而由于设备的缘故,第一工场的实际压榨能力只有60吨。1924年,将第一工场的能力提升至80吨,并将第二工场废止。之后随着土地开垦、灌溉设施建立,甘蔗种植面积逐渐扩大[1]。
1925年11月,恒春制糖向总督府提出设置能力350吨的新式制糖厂计划,并在1926年3月经总督府许可。于是在同年4开始动工兴建,同年11月完工,12月开始制糖作业。恒春制糖所需的资金如购买土地、土地改良、工场设立的支出,都是来自盐水港制糖,于是盐水港制糖在1927年3月决定将恒春制糖合并,在6月将其正式合并,改为“盐水港制糖恒春工场”[1]。然而在并入盐水港制糖时,同时因其第四大股东铃木商店受到1927年的昭和金融恐慌影响而破产,使得盐水港制糖在同年12月将恒春工场卖给台湾制糖株式会社,改称“台湾制糖恒春制糖所”,地址为高雄州恒春郡恒春街。
战后
二战后,恒春制糖所由台糖接收,属台湾糖业公司第二区分公司,并改名“恒春糖厂”。恒春糖厂因在二战遭空袭严重损毁,加上原料不足等原因,在1949年10月才复工制糖。台糖在1950年改行“总厂制”时,恒春糖厂改为屏东总厂东港糖厂的恒春工场。1958年,恒春工场停闭[3]。厂区原址曾由东洋制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现为恒春假日夜市使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