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泰(?—1612年),字大来,号东山直隶泾县(今属安徽)人。

生平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授泰和县知县,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移河间丞[1],再转任南京礼部主事,不久改兵部,历升车驾司郎中,三十六年升泉州府知府,以考察降大名府通判[2];累升户部郎中,四十年正月升吉安府知府,未到任而卒。著有《艺葵草》、《百门草》、《晚香亭稿》、《泾献遗音》等。

参考资料

  1. ^ 郭子章《黔草》卷十二《泰和邑侯张东山先生德政碑》,“张侯令吾邑六年”。
  2.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张应泰 字大来,泾县人。万历壬辰进士,三十六年以南驾部升知泉州府。下车之初,惩民无良,严芟治之,邪蠹不能为害而善良恃以无恐。清洁自守,敕励功曹,莅任数月,士民畏而怀之。会以驾部任内罣议被谪,泉人持长旛书太守功状,阖郡所以当勉留意。垒石城门,城外之梁,尽断绝之。乃乘辎軿从间道微出,市童褰帷见之,大呼曰:“此吾张公也。”复群来拥,不得行者三日。两台使者因为请铨曹,得降秩治泉如故。铨曹竟以考功法持之,调大名通判。去,郡人为南国攀辕图,系以诗,史继偕序之。应泰政事之外,兼有文章。古文词赋,脍炙时流。禔身洁修,经德不回。既去之五年,泉人勒石纪之。节《何镜山集》,参《闽书》。
官衔
前任:
阮时行
明朝泰和县知县
万历二十年-二十五年
继任:
金明时
前任:
程达
泉州府知府
万历三十二年-万历三十四年
继任:
姜志礼
前任:
吴士奇
吉安府知府
万历四十年
继任:
顾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