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卫(1952年10月),辽宁抚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州市回民中学河南财经学院(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历任河南省计委、计经委办公室、重工处、工业处秘书、主任科员,河南省计经委工业处副处长,河南省计经委、计委工业处处长,河南省轻工总会副会长、党委委员,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主任、党组书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1]。2006年1月当选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2013年1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3年6月兼任河南省总工会主席[3]。2016年1月,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4]

参考文献

  1. ^ (资料)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简历. 中国日报. [2012-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31). 
  2. ^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 李克张大卫任副省长. 郑州日报. [2012-04-21]. [永久失效链接]
  3. ^ 张大卫任河南省总工会主席. 中国经济网. [2014-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1). 
  4. ^ 64岁张大卫不再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澎湃新闻. [2016-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1). 

外部链接

政府职务
前任:
新设机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03年11月—2006年2月
继任:
林景顺
前任:
夏宗勇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2003年2月—2003年11月
继任:
机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