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璟

唐朝宰相

宋璟(663年—737年12月15日),邢州南和县(今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人,祖籍广平郡列人县(今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为唐玄宗开元初期宰相。

广平文贞公 宋璟
开府仪同三司 行尚书右丞相 上柱国 赠太尉
国家
时代唐朝
主君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
姓名宋璟
封爵郡公
封号广平郡公
籍贯邢州南和
出生唐龙朔三年(663年)
逝世开元二十五年(737年)
东都明教里私第
谥号文贞

生平

武后时期

宋璟是北魏吏部尚书宋弁的七代孙,五代祖宋钦道是北齐黄门侍郎,高祖宋元节是定州田曹,曾祖宋宏俊是大理丞,祖父宋务本是唐朝栎阳县县令,父亲宋元抚是卫州司户,因为宋璟显贵赠予邢州刺史、户部尚书。宋璟在17岁时进士及第,可谓年少得志。武后执政后,宋璟被重用,逐步由凤阁舍人(即中书舍人)升迁至御史中丞。武则天的宠臣张昌宗因为私自向相士询问运程,违反了宫规,宋璟奏请追究,但是武则天则特旨赦免,并命令张昌宗及张易之两兄弟到他的住所谢罪,宋璟却拒而不见。宋璟因此与他们结怨,二张屡次欲借故中伤他,但却不成功。

中宗、睿宗时期

李唐复兴后,在中宗时,宋璟担任黄门侍郎。当时宋璟得罪了当权的武三思,因此受到排挤,被外调为贝州刺史。其后因为韦后叛乱,中宗被杀,睿宗李隆基平叛, 睿宗继位。宋璟重新被起用,睿宗将他由洛州长史调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执掌朝政,这是他首度为相。在这期间,他一改朝廷用人惟亲的恶习,提出了用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并且不顾当时拥有极大权势的太平公主等人的反对及阻饶,罢去昏庸的官员达数千人,并请太平公主出居东都洛阳,以防太平公主谋反,但因此得罪了太平公主,被其中伤,因此反而被罢相,贬为楚州刺史。

玄宗开元时期

其后李隆基讨平太平公主的叛乱,并从太上皇睿宗手里夺回三品以上官员任免之权,宋璟被调为广州都督。这时宋璟仍专注改善民生,教导百姓以砖瓦盖屋取代简陋的茅屋及草屋,以减少火灾出现的可能[1]。716年,他被调返京师,任刑部尚书,后来姚崇因事退隐,他获姚崇推荐,再度为相。这时,宋璟再度提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他为防针奸佞小人私下在皇帝耳边进谗言,提出百官奏事,必定要有谏官史官在旁的规定。而玄宗亦十分器重宋璟,并以对待老师的礼节对待他,因此宋璟提出的具建设性的提议,通常均被采纳。亦因如此,当时朝廷一改以往用人惟亲的恶习,并减少了奸佞小人诬谄好人的情况,使开元初期的政局十分清明。宋璟前后为相四年,在720年,他因为压制犯法官员的申诉,并严禁黑钱的流通,得罪了不少权贵,因此被降为开府仪同三司,再度罢相。729年,再度拜为尚书右丞相。733年,以年老为由退休,“仍令全给禄奉”,隐居洛阳。开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737年12月15日),宋璟在东都明教里私人住宅中去世,虚岁七十五,唐玄宗哀悼,追赠太尉,谥号文贞公,诏令河南少尹崔释之监护丧事。开元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738年6月20日),宋璟葬于沙河县太尉乡丞相原家族旧墓。

家庭

夫人

曾孙

七世孙

宋璟碑

天宝八年(749年),宋璟第四子御史中丞宋浑请求颜真卿为其父立碑。不久,御史吉温出于私怨陷害宋浑,谪贺州,建碑之事“缘此中止”。大历七年(772年)九月二十五日,宋璟之孙苏州刺史宋俨为“追念祖父德业”建宋璟碑,立于宋璟墓前。由颜真卿撰写碑文,邢州刺史封演“购他山之石,曳以百牛,潺刻字之工”。不久颜真卿认为前文疏漏,又重新撰文,打算重新补刻,却因宋璟八子宋衡被吐蕃所俘而作罢,大历十二年(777年)十一月,唐蕃二国和好,宋衡被遣返。大历十三年(778年)春,重新补刻于碑之左侧。

评价

史书评宋璟“璟善守文以持正”,又评他“劝谏上皇言语切”,可见宋璟是一位敢于犯颜直谏的贤相。后人亦有“前称,后称、宋”之说。因为他与姚崇合力开创了开元盛世,因此被世人合称为“姚宋”。

成语关联

五代王仁裕著《开元天宝遗事‧有脚阳春》说宋璟体恤民情,朝野一致赞美。时人称宋璟为“有脚阳春”,因其所到之处,如春天之万物,受到和煦的阳光照耀,充满生机。

注释

  1. ^ 《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载:“天宝初,为南海太守。南海兼水陆都会,物产环怪。前守刘巨麟、彭果皆以赃败,故以奂代之。污吏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远俗为安。时谓自开元后四十年,治广有清节者,宋璟、李朝隐、奂三人而已。”
前任:
张说
唐朝右丞相
(非宰相)
729年—733年
继任:
萧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