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文(1920年4月—1986年),祖籍安徽萧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将领、政治人物。

生平

1937年参加当地游击队,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班长、排长、连长、营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授衔少校,任第四野战军炮兵团团长。1953年,转业到合江农场任副场长。1959年,任抚远县副县长。在发展抚远县渔业生产中,1961年孙庆文率先在当地实行承包责任制[1]。1962年,任抚远渔场场长。1965年,任中共抚远县委副书记(1966年5月至1967年4月兼抚远县县长)[2]。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受到批判和斗争。1970年8月—1973年3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4月26日,县委常委会为孙庆文彻底平反[3]。同年,孙庆文调任合江行署水产局局长。1986年因病逝世,终年66岁[4]

参考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远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抚远文史资料 第2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远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1989.09: 161–162. 
  2. ^ 王鸫宾等主编. 东北人物大辞典 第2卷 下. 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 1996.12: 3177. ISBN 7-80507-413-5. 
  3. ^ 抚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抚远县志 1909-1985. 北京:中华书局. 1998.11: 36. 
  4. ^ 抚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抚远县志 1909-1985. 北京:中华书局. 1998.11: 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