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台湾独立促进会
外省人台湾独立促进会(Goa-Seng-Lang Association For Taiwan Independence),简称GATI或外独会,原是在美国成立的台湾外省子弟台湾独立支援会(The First Generation Taiwanese For Taiwan Independence),简称FGTTI 突破黑名单禁忌,由美返台召集志同道合的外省人和外省子弟成员沿伸发展出来的台湾独立运动人权组织。初衷是为救援返台被捕的台湾政治犯,要求台湾政府公布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真相,呼吁国人勇敢面对历史真相,并提倡台湾四大族群共和、同舟共济的理念.所宣扬的族群命运共同体的观念更引起外省族群的共鸣,尤其是在台湾土生土长的外省子弟.[1][2]
1992年8月23日由在台的张忠栋、戴鉴、廖中山、陈师孟、夏子勋加上美国台湾外省子弟台湾独立支援会发起人黄秀华、段震宇、郭树人等共七十二人,强调“在台湾独立建国的行列里,外省人不该缺席”的理念发起成立外省人台湾独立促进会于台北市。[3]然向中华民国内政部申请设立人民团体时遭驳回,因当时《人民团体法》规定人民团体不得主张分裂国土之条文。
外独会造势成功,声名大噪后,不少民主进步党新潮流系外省成员纷纷加入,成为外独会中最大的派系,如 段宜康、锺佳滨、田欣、周威佑及马永成等。
历史背景
1992年左右海外台湾独立运动风起云涌,2月10日由旅美外省子弟黄秀华、段震宇、郭树人在美国洛杉矶宣布成立“台湾外省子弟台湾独立支援会”,支援台独运动,积极救援黑名单潜回台湾被捕的留美学人。
1992年8月23日由在台成立外省人台湾独立协进会后更名外省人台湾独立促进会。该会于成立初期,办理眷村宣讲、成立华语电台等进行宣讲。1996年左右成立外独会网站。
1999年,外独会向台北市政府申请组织“台北市外省人台湾独立促进会”,在陈水扁时代“准予筹组”,但马英九上台后,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将责任抛给内政部,内政部以违反当时《人民团体法》第二条“不得主张分裂国土”的规定,未能获准。[4]
现况
根据陈翠莲、黄丽芬,于2005年以外独会为例,发表“政治社会化与政治认同之变迁”论文得知,外独会式微中。
根据中华民国内政部之人民团体组织法规定,“未经申请核准立案之人民团体必须限期解散。”
外独会已久未从事政治社会相关之活动,没有会址,没有电话。2008年政党再次轮替,人民团体组织法修改,外独会亦未至内政部申请核准设立。
和“外独会”相关的文献
- 陈翠莲、黄丽芬,2005,政治社会化与政治认同之变迁:以“外独会”为例。法政学报,no. 19:1-40。
- 高格孚(Corcuff, Stephane),2004,风和日暖:台湾外省人与国家认同的转变。台北:允晨文化。
- 外省人台湾独立协进会(黄秀华编著)1992, [外省人‧台湾心] 前卫。
- 郑凯中,1996,“台生”外省人的国家认同与族群想像:以新党支持者与“外独会”为参考团体。东吴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