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委员会 (澳门)
澳門城市規劃機構
城市规划委员会(葡萄牙语:Conselho do Planeamento Urbanístico;缩写:CPU)是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2/2013号法律《城市规划法》设立的机构,作为政府的咨询机构,负责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检讨、修改,以及根据《城市规划法》发出规划条件图等相关程序中发表意见[1]。该委员会的成立旨在确保澳门城市的有序发展,维护城市的空间品质和居民的生活品质。澳门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存在和运作确保了城市发展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和社会效益。该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对于澳门城市的规划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旨在建立一个现代、宜居和具有独特特色的城市环境,以满足居民和游客的需求,促进城市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委员会 Conselho do Planeamento Urbanístico | |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主席 | 黎永亮(土地工务局局长) |
副主席 | 莫启明 |
部门资讯 | |
部门性质 | 咨询组织 |
成立年份 | 2013年 |
所属部门 | 运输工务司 |
总部 |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官方网站 |
组织
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公共行政当局的代表、城市规划及与其相关的其他范畴的专业人士,以及获社会公认为杰出的人士组成。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及最多三十四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一名副主席。公共行政当局的代表人数须少于委员会委员总人数的一半。委员会的成员来自私营部门/非属公共行政当局的委员的任期为三年,可续期。
澳门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席由土地工务局局长担任。公共行政当局的代表包括市政署管理委员会主席、文化局局长、交通事务局局长、环境保护局局长、房屋局局长、法务局局长及旅游局局长。这些代表的参与确保了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充分考虑,并且能够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和需求[2]。
职权
- 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检讨及修改程序中,以及在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发出规划条件图的程序中发表意见。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将被纳入城市规划的决策过程,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 就城市发展策略研究提供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参与制定城市发展的长期策略,评估城市发展的影响和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 就城市规划范畴的法规及规章草案提供意见。委员会对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审议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和最佳实践。
- 就城市规划的技术规定及指引提供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城市规划的技术规定和指引,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标准,确保城市的规划和建设遵循最佳实践和国际标准。
- 就行政长官所交予的其他事宜提供意见。委员会可就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其他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以支持政府的决策和行动。
- 编制和通过委员会的内部规章。澳门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内部规章,规定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和行为准则,确保其成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 行使其他法规或规章所定的其他职权。根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城市规划委员会可以行使其他与城市规划相关的职权[3]。
参考资料
- ^ 税兵; 杨昕. 澳門都市更新的法律道路. 澳门研究. 2019-02, 92: 63–78 [2023-06-28]. ISSN 0872-8526.
- ^ 温雅. 澳门城市规划体系的发展历程及特征评述. 城市规划. 2014, (A01): 23–30 [2023-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9).
- ^ 城市規劃委員會的職權. 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规划委员会. [2023-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