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皡(?—?),字尔德,别号北阳湖广黄州府黄陂县[1]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进士,刑部观政,初授霍山县知县,三十八年考选,四十年入为贵州道监察御史。万历四十五年六月,差御史吴之皞巡按四川,御史杨一桂巡按辽东。升大理寺左少卿,抗疏论魏忠贤,天启五年十二月,刑科给事中潘士闻疏参大理寺少卿吴之皞、御史舒荣都郑宗周、工部员外何显宗。得旨:吴之皞依附党人,居乡不谨;舒荣都侈淫败度,荐举受财;郑宗周邪类先锋,钻营有据;何显宗贪秽大著,倒身门户,俱著削籍为民,追夺诰命。崇祯初,旨下起用。卒赠中宪大夫。

参考文献

  1. ^ 《黄陂县志》:“之皞号北阳,笃志好学,初授霍山令,政简刑清,不事文网。行取侍御,按蜀,风采尤著。探知佘酋欲动,疏其情形,与督抚密谋御变。及佘酋叛,郡邑多赖以全。升大理左少卿,抗疏论魏忠贤,罢归。崇祯初,旨下起用。卒赠中宪大夫。”
  • 《湖广通志》
  • 《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