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将
明清官职
参将或称参戎,为15世纪中国明朝首设的官制名称,分守一路的长官,或位主将城内协守的次官位,阶约为今高级将官,为职事官(差遣官)并非寄禄官无一定品秩。军阶为总兵官、副将、参将、游击将军、佐击将军、坐营、号头、中军、千总及把总。 17世纪,清朝统治中国后,沿袭其官制,一般为绿营武官。
在清朝,该官品为正三品,位于总兵或副总兵之下,都司与游击之上。该官统兵官,位阶次于副将一级。服从于总兵,有时亦可以担任抚标(巡抚直辖的绿营兵)的中军,亦由兵部主管。
台湾
台湾民间对绿营旗下的武官,普遍敬称“总爷(台湾话:tsóng-iâ)”,若须因官职细分,参将、副将、总兵、提督,皆敬称“大人(tāi-jîn / tāi-lîn)”。[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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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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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泽民; 台湾古文书学会 (编). 《契文解字:解碼臺灣古文書》. 台北市: 玉山社. 2020. ISBN 9789862942574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