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彝鼎(?—?),号象铉陕西延安府绥德州和市里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陕西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三年授朝邑县知县,四年本省同考。五年十二月调繁邹县令,士民思德,立生祠城西,有浙江巡抚张延登撰记。七年二月考满,擢户部山西司主事,二年五月督理山西大同粮储,三年七月升山西大同道兵备佥事[1],六年八月,忤内宦被逮问遣戍[2],后释归。值李过榆林,长子刘廷杰战死鼓楼下,侄子刘廷夔投云岩阁死,贼衔之,乃复迫彝鼎起,令曰:从则擢高官,不从则与子侄同死。彝鼎曰:吾受恩君父,义不辱朝廷,宁甘与子侄同死。贼相语曰:此辈视死真如归,杀之反遂其愿,不如囚之使受活罪。于是杖缚解西安,至蒲城,军校少懈得脱,剪须易姓名,授生徒洛川顺治初以闲归,老晚运坎坷,闻者怜之,然其后自廷杰而下,廷亮、廷向、廷顾、廷勃及祖愚、大年、嗣孔、沛年、瑶、瀛、沄、沅,明经科名历五世相继,支庶蕃衍,食廪饩、列黉序者,更伙人,又皆谓忠义报[3]

参考文献

  1.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七》:崇祯三年八月,命王逢元仍以山西副使分巡冀北,刘彝鼎仍以山西佥事兵备大同。
  2. ^ 《三朝野纪》卷六:大同佥事刘彝鼎因抚臣荐疏,批旨云:彝鼎贪污狼藉,着会同监视参来重处。遂逮问遣戍,盖实由中珰毁之也。自此外任官皆不得不以调停大珰为事矣。
  3. ^ 《绥德直隶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