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 (明朝)
刘孟(?—?),字子贤,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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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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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乡试第十八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二甲第五名进士[1][2]。授兵科给事中[3]。升福建左参政,平白水峒剧寇。正德元年(1506年)三月升广东右布政使,二年闰正月转左布政使,三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等处,四年四月以久不至京领敕,逆瑾责赂逮狱,令荷重枷百斤,置吏部大门外以为群吏警,时方酷暑,廷臣相率申救,乃释之,罚输赎罪米三百石于居庸关,罢为民而归[4]。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六》: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戊戌以 进士郑寯等二十人为给事中。寯、林廷玉,吏科;祝俓,王玺、叶绅、郑宗仁、魏玒,户科;胡瑞、王纶、孙孺,礼科;张朝用、刘孟、杨瑛、卢亨、鲁昂,兵科;胡金、季源、韩佑,刑科;庞泮、柴升工科。
- ^ 《江西通志》:刘孟字子贤,安福人。成化进士,历谏垣十五年,刚直敢言,尝劾文武官不职者五十六人,皆罢之。寿宁侯婿钱铭怙宠滋恶,孟具疏直纠置于法,复请罢镇守太监,免为地方之害。疏勘三大营互争接壤民田九百顷为草场,归之民。升福建左参政,平白水峒剧寇,升佥都御史抚延绥,逆瑾责赂逮狱,濵死,廷臣相率申救,罢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