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藻(1862年—1934年),原名安江,字澂如,号橙墅,晚号坚匏盦浙江省湖州府乌程县南浔镇人。晚清政治人物,近代实业家。

刘锦藻

生平

生于富户之家,其父刘镛乃南浔首富。于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恩科第二甲第一百二十五名同进士出身,同年五月,任郎中[1],授五品候补京堂。后累加三品衔。

具维新思想,与张謇为至交,与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的“强学会”有往来。热心洋务运动,数次与外国人谈判,争取利益。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刘锦藻创办“浙江兴业银行”,集资一百万股,为中国最早的商办银行之一。宣统元年(1909年),刘锦藻主持沪杭铁路接轨通车。

刘锦藻张颂贤厐云曾頋福昌并称“南浔四象”。

家庭

著作

撰《皇朝续文献通考》一书,内容多涉及清末近代洋务,历代政书所仅见,宣统二年(1910年)二月进呈[2],为“十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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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光绪二十年。甲。五月。丁丑朔。……○丙戌。引见新科进士。得旨……工部遇缺即补员外郎杨士燮、著仍以员外郎遇缺即补。户部候补主事张濂经、著以主事即用。分部遇缺即补主事何葆麟、著仍以主事分部遇缺即补。额外主事袁玉锡、著俟报满作为候补主事后。以该部主事即补。不论双单月选用郎中刘锦藻、著仍以郎中归原班选用。余著归部铨选。
  2.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军机处档折件》186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