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中華民國考試院的所屬二級機關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简称保训会,为中华民国考试院的所属部会,成立于1996年6月1日,是考试院所属二级机关,专责公务员的保障和培训业务。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Civil Service Education Protection and Training Commission(英语) | |
---|---|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考试院 |
授权法源 |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组织法 |
主要官员 | |
主任委员 | 蔡秀涓 |
副主任委员 | 陈佳慧(政务)、 |
主任秘书 | 廖慧全 |
任命者 | 考试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4处、4室 |
附属机关 | 国家文官学院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96年6月1日 |
联络信息 | |
考试院院区 | |
地址 | 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3号(考试院院区内) |
网站 | www |
保训会独立行使职权,统一受理各级公务人员提起的复审、再申诉、再审议等救济。
组织
- 组织
- 依《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组织法》[1]规定,保训会主任委员特任,综理会务。置副主任委员2人,襄助主任委员处理会务。置专任委员5人至7人,由考试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兼任委员5人至7人,由考试院院长聘兼之。委员任期,除兼任委员为有关机关副首长、其任期随职务异动而更易外,均为3年,任满得连任。置主任秘书1人,为幕僚长。
- 保训会委员会议为合议制,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组成。有关公务人员保障事件,委员超出党派、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均由委员会议依多数决决定。委员亦参与有关公务人员保障及培训政策、法规之审议事项。
- 保训会设有保障处、地方公务人员保障处、培训发展处、培训评鉴处、秘书室、人事室、主计室、政风室等单位,并以任务编组方式成立参事室。此外,为应国家文官培训之需,所属机关国家文官培训所于民国88年7月26日成立,嗣于民国99年3月26日改制为国家文官学院及成立中区培训中心,并由保训会主任委员兼任院长。
内部单位
本会主任委员、政务副主任委员及常务副主任委员之主要学经历等相关资料
- 保障处
- 地方公务人员保障处
- 培训发展处
- 培训评鉴处
- 秘书室
- 主计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所属机关
- 国家文官学院(设有中区培训中心)
历任首长
任次 | 姓名 | 到任时间 | 卸任时间 |
---|---|---|---|
1 | 林基源 | 1996年6月1日 | 2000年5月19日 |
2 | 周弘宪 | 2000年5月20日 | 2006年1月24日 |
3 | 刘守成 | 2006年1月25日 | 2008年5月19日 |
4 | 张明珠 | 2008年9月1日 | 2010年10月12日 |
5 | 蔡璧煌 | 2010年10月13日 | 2016年5月19日 |
6 | 李逸洋 | 2016年5月20日 | 2017年2月28日 |
7 | 郭芳煜 | 2017年3月1日 | 2020年8月31日 |
8 | 郝培芝 | 2020年9月1日 | 2024年8月12日 |
9 | 蔡秀涓 | 2024年9月1日 | 现任 |
注释
外部链接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您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查找此百科条目的相关原始文献:
-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