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弘仁
生平
何弘仁是刘宗周的门生,崇祯三年(1630年)中顺天乡试举人,十年(1637年)成进士[2],先在礼部观政,次年(1638年)获授建平知县,福建有蝗灾和旱灾,但蝗虫从不进入建平界内,不久因母亲去世回乡,蝗虫也北去,县民都觉得奇异。服阕后改任高要知县,夏天时贵州、广西等地流往当地的河水泛滥,肇庆府屡受水灾困扰,他就巡视河道,增厚堤防,同时定期视察榷关,又因父亲去世回乡。
鲁王朱以海监国,升何弘仁为云南道监察御史,监督江上军队,多次提出关于大局的奏疏;绍兴失陷,他来不及追随鲁王,跨过山岭时总带着书衣,写道:“有心扶日月,无计巩山河。”经小路前往行在,得知台州也沦陷,便说:“算了,已经无法作为,我非我身,有何家呢。为子者只能食贫守节。”于是在白峰投崖自杀,却死而复苏,土人背负他到陶介山,在该处削发苦行,和李为芝、郭莲峯往来,不久去世,遗命暴尸三日后焚烧[1][3][4]。
家族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三·列传第五十九》:何弘仁,字仲渊,绍兴山阴人。刘宗周子弟,崇祯十年进士。授建平知县,调高要。筑建平城,修端溪堤,为百世之利。鲁王监国,迁云南道御史,监江上军。累上封事,或非时要,然皆关太平大体,物望倚以为重。绍兴陷,追扈不及,过关山岭,书衣带间,曰:“有心扶日月,无计巩山河。”弘仁间关赴行在。闻台州又陷,曰:“已矣,无复可为,吾非吾身,吾何家为。为吾子者,食贫守节而已。”遂投岭下,死而复苏。有土人负之入陶介山,削发苦行,与李为芝、郭莲峯往来缙云、义乌诸山中。寻卒。遗命暴骸三日,野火焚之。
-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何宏仁 有传……以上(崇祯)十年丁丑刘同升榜(进士)……何宏仁 顺天中式……以上(崇祯)三年庚午科(举人)
-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何宏【弘】仁,字仲渊,崇祯丁丑进士。历建平、高要县事,授御史监海上军。越破,追鲁王不及,过关山岭作诗书,衣带间末书:“宏仁奔行在,闻台又失守,已矣,无复可为。身非吾身,吾何家为吾子者,食贫守节可矣。明御史何宏仁绝笔。”投台之白峰下,死而复苏。有土人负入陶介山,削发苦行,遗命暴骸三日,野火焚之。 越殉义传。浙江通志、府志忠节。
- ^ 道光《高要县志·卷十八·宦绩录》:何宏仁,字仲渊,山阴人,受业刘宗周门,崇祯十年成进士,授建平知县,岁久旱,江以南飞蝗食禾殆尽,独无入建平界者,未几以忧去,蝗遽入北,乡民以为神。补高要,端溪受黔桂诸流夏潦屡为灾,宏仁躬巡圩堤、增埤薄清,榷关之假手吏胥者掣视有定期,又以父艰去;鼎革后剡之白峰投崖下不得死,入陶介山为僧。 姜西凕集
-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何弘仁,曾祖景昂,以祖尚书荫都事,赠中大夫、长芦运使,祖继高,江西参政祀名宦、乡贤,癸未,父光道〔庠生〕,书台,易二房,丁未正月十七日生,山阴县人,庚午二十七名,会十五名,三甲一百四十一名,礼部观政,戊寅授福建建宁知县。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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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侯佐 |
明朝建平县知县 1638年 |
继任: 胡尔恺 (署) |
前任: 萧琦 |
明朝高要县知县 1639年-1643年 |
继任: 吴圣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