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存仁
顾存仁(1502年—1573年),字伯刚,号怀东, 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今属江苏省)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顾存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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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 |
出生 | 壬戌年八月十五日 |
配偶 | 娶盛氏,封孺人[1] |
亲属 | (子)可立、可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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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顾存仁由府学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十九名举人,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三名、廷试三甲第四十二名进士[2][3],刑部观政,授任浙江余姚知县,选授礼科给事中,十五年六月奉命往四川勘查都司刘永昌事。嘉靖十七年(1538年)十一月,因上疏获罪,被廷杖六十,黜为民,编管保安州(今河北涿鹿),居塞外近三十年。明穆宗即位(1567年),召为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顺天府丞、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寺卿。隆庆四年,疏请“严督解运”,“谓各州县解银解马,多被包揽,倩身中途侵换,宜严行禁革”。曾聘请归有光修《太仆寺志》,书成,乞归。明神宗万历初年(1573年)卒。
著作
著有《东白草堂集》4卷,主修《太仆志》、《余姚县志》。
家族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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