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佤山
阿瓦山(佤语:Haktiex Paraog或Haktiex Vax),意为佤族所生活的的区域[1][2]。19世纪时,阿佤山区又被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葫芦地”由俗称葫芦王的佤族头人部落管理,曾归耿马土司;南部“莽冷地”,曾属孟连土司,乾隆中期脱离,[3]:263-267后孟仑改属木邦。[4]:179
1987年云南大学出版的《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整理各方文献,认为阿瓦山的范围北起南汀河下游的南部,南至萨尔温江与南卡江的合流处,西以萨尔温江为界,东北与东南包括今沧源县属的勐角、猛董、岩帅及孟连县属的龙坎、富岩一带,正东以怒江和澜沧江的分水岭为界。[3]:263-267
在五色线图中,阿佤山区的佤族聚居被标上了野𱭶地。其地亦有卡瓦山、哈瓦地区之称。1940年重庆国民政府“训令渝字第八五五号”,抄发改正西南少数民族命名表[5]:438,𱭶𱭵改正为人部偏旁的新创字佧佤[6]:17。卡瓦原为摆夷对佤族的他称,卡在傣语意为奴隶,带有贬义。故在1949年后,再将佧佤山改称为“阿瓦山”。
另见
参考文献
- ^ 刘子恺. 村寨網,佤族條目,人口與地理:「阿佤山」、佤邦.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2009-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 ^ 谭其骧等,1974,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 ^ 3.0 3.1 尤中. 《中國西南邊疆變遷史》. 1987. ISBN 9787548218609. OCLC 1050502506.
- ^ 《Imperial Gazetteer of India》(印度帝國地名錄) 17. Manglön. 1911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2).
- ^ 国民政府. 〈抄發專為學術上研究應用之西南少數民族命名表令仰遵照並飭屬遵照由〉. 《国民政府公报》 卷号29:渝:294 (国家图书馆政府公报资讯网). 1940-09-18 [2022-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7).
- ^ 行政院, 〈禁止對邊疆同胞用足以妨害民族團結之名詞及改正西南少數民族命名表〉,數位典藏號:014-011300-0078, 国史馆藏, 1942 [2020-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