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透支

银行透支(英语:Bank overdraft)金融机构(银行或信用合作社)放款授信的一种。透支意超额支出,使用在“存款”上,表明客户使用超过其存款的款项。

金融机构经授信流程,授予使用额度,允许客户于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由金融机构在使用额度内垫付不足部分。金融机构就垫付部分视为贷款,并可能给予免息期。存款户需就超过免息期未偿还之贷款支付利息,并得随时清偿。

透支为依附存款的放款,具有“用多少,借多少;随借随还”的特性。甚至可能给予免息期,于免息期间无须负担利息,便于客户短期资金调度。但超过免息期,则具有较高的利率。

透支所产生的未偿还之利息,在授信额度内,会视为新增的动用金额,形成为一种复利

透支产品

支存透支:早期透支只有支票存款账户有此功能,故在台湾的银行业说开立透支账户,一般专指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并给予透支功能。免息期通常只有支存透支才有。

现金卡:现金卡业务,系指银行及信用合作社提供一定金额之信用额度,仅供持卡人凭金融机构本身所核发之卡片于自动化服务设备或以其他方式借领现金,且于额度内循环动用之无担保授信业务。[1]这是一种类似信用卡预借现金功能的产品,但与信用卡公司完全没有关系,所以不具有刷卡功能。不过,由于其为无担保授信业务,所以,可以说现金卡是一种“信用”卡片,但不是信用卡。通常没有免息期,只要有动支,纵使是动用当日还款也是要计息。当日多笔进出,以当日日中最低账户余额(负余额)为计息基础。

循环账户:这多属于有担保的授信业务。将贷款可动用额度与存款账户联结,使存款账户在额度内可随借随还。

  • 可动用额度有二种定义,三种组合。造成此区别的原因,主要在于利率的不同。正常情况下,循环动用的利率较高。
  1. 将贷款的授信额度全部或部分设为循环动用账户。如房屋贷款可贷一千万,实际贷八百万,用剩余二百万设为循环动用账户。
  2. 将定期还款贷款的还款本金金额(不含缴付的利息)全部或一定比例,设为可动用额度。这有可能设置还款动用条件,规定还款须累积达特定金额之后,其之后的还款才可依比例拨入可动用额度。
  3. 前二者的混合。如房屋贷款可贷一千万,实际贷八百万,用剩余二百万设为循环动用账户,并且每月缴付的本金依合约条件转为增加可动用额度。

余额栏位争议

早期台湾自动柜员机(ATM)只有显示“余额”的栏位,现金卡出现后,余额位置显示的是账户余额加上信用额度,致使客户误以为还有存款,不小心动用到现金卡的透支功能,产生利息支出。因而修增定义“可用余额”栏位(代表账户余额加上信用额度)以及“账户余额”栏位。

  1. ^ 法规: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卡业务应注意事项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