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昌炜(1912年7月11日—2001年5月16日),女性,湖南湘乡人,法律工作者,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蒋昌炜先后于求学过程中就读湖南豫章小学、岳云中学、稻田女师,1927年进入上海吴淞中国公学。后因志趣的关系,转学至北平(今北京市朝阳大学法律系,并于1934年毕业。毕业后回长沙任执业律师,是湖南省第一位女律师。中日战争时,随政府至四川,并任职于司法行政部,1943年后出任四川江北地方法院推事法官)。二次大战结束后,调江苏吴县地方法院推事,1947年擢升江苏高等法院镇江分院推事。

其后蒋昌炜又随国民政府台湾,并与其夫罗国昌同于高雄开设法律事务所。后又与夫双双回任推事之职。1954年调任台湾高等法院推事,1963年调升最高法院推事,1976年为总统提名为司法官大法官,嗣经监察院同意,并于同年后成为中华民国政府第三位女性大法官。1985年任期届满退职。

蒋昌炜信奉基督宗教,并于公余时参加国际崇她社活动。2001年以90岁高龄去世。

蒋昌炜之父,曾任长沙律师公会会长十余年;其夫曾任最高法院推事;其女蒋次宁,亦久于中华民国司法界担任公职,可谓法学世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