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士廉(?—?),[1]北宋常山(今属浙江)人。

为人风流倜傥。[2]庆历初年担任永兴军节度推官[3]。庆历四年(1044年),任确山知县[4]郑戬主持陕西北军事时派边将刘沪筑水洛城,又遣著作佐郎董士廉助之。不久,郑戬被免职,继任的泾原路钤辖尹洙下令放弃筑城之举,刘沪拒绝。[5]尹洙命令张忠“往代之,又不受”。尹洙改派狄青将刘、董二人逮捕,入德顺狱,按军律当斩。[6]欧阳修余靖等人皆上本陈说“利害”,为刘沪辩冤,力主恢复筑城,皇帝采纳欧阳修的建议,将尹洙调职,并释放刘沪、董士廉,刘沪被派回水洛城,董士廉罚铜八斤后被调职。

注释

  1. ^ 涑水记闻》作董士濂
  2. ^ 宋史·田京传》
  3. ^ 《欧阳文忠公集》卷八○《永兴节度推官董士廉可著作佐郎制》
  4.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一
  5. ^ 续资治通鉴》卷四十六:“先是韩琦以修水洛城为不便,奏罢之,郑戬固请终役。琦还自陕西,戬罢西路都部署,改知永兴,又极言城水洛之便,役不可罢,命刘沪、董士廉督役如故。”
  6. ^ 《默记》云:“董士廉,关中豪侠之士,佐刘沪同擅筑水洛城,尹师鲁(洙)大非之。其后狄青帅渭,希师鲁意,以沪擅兴,械送狱,将案诛之。时士廉巳罢幕府至京师,青请于朝,槛车捕送,欲至渭而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