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传策
董传策(1530年—1579年),字原汉、元汉[1],号幼海,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董传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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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礼部右侍郎 | |
籍贯 | 直隶松江府华亭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原汉、元汉,号幼海 |
出生 | 嘉靖九年(1530年) |
逝世 | 万历七年(1579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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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进士,授刑部主事。嘉靖三十七年(1559年)上疏弹劾严嵩。疏入,下诏狱。谪戍南宁。
明穆宗即位,召复原职,升任郎中。隆庆二年(1568年)担任太仆寺卿[2]。隆庆五年累迁南京大理卿[3],进工部右侍郎[4]。万历元年就改南京礼部右侍郎[4]。言官劾董传策受贿,被罢免归乡[5]。后被家奴所害。
著作
著有《奏疏辑略》、《奇游漫记》、《采薇集》、《幽贞集》、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参考
- ^ 皇明词林人物考 ,9卷 ,473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21卷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70卷
- ^ 4.0 4.1 明实录:神宗实录 ,10卷
- ^ 《明史》(卷210):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除刑部主事。 三十七年抗疏劾大学士严嵩,略言: 嵩稔恶悮国,陛下岂不洞烛其奸。特以辅政故,尚为优容,令自省改。而嵩恬不知戒,负恩愈深。居位一日,天下受一日之害。臣窃痛之。夫边疆督抚将帅欲得士卒死力,必资财用。今诸边军饟岁费百万,强半赂嵩。遂令军士饥疲,寇贼深入。此其坏边防之罪一也。 吏、兵二部持选簿就嵩填注。文选郎万采、职方郎方祥甘听指使,不异卒隶。都门谚语至以“文武管家”目之。此其鬻官爵之罪二也。 侍郎刘伯跃以采木行部,擅敛民财及郡县赃罪,辇输嵩家,前后不绝。其他有司破冒攘敓,入献于嵩者更不可数计。嵩家私藏,富于公帑。此其蠹国用之罪三也。 赵文华以罪放逐,嵩没其囊橐巨万,而令人护送南还。恐喝州县,私役民夫,致道路驿骚,公私烦费。此其党罪人之罪四也。 天下藩臬诸司,岁时问遗,动以千计,势不得不掊克小民。民财日殚,嵩赀日积。于是水陆舟车载还其乡,月无虚日。所至要索供亿,势如虎狼。此其骚驿传之罪五也。 嵩久握重权,炙手而热。干进无耻之徒,附膻逐秽,备集其门。致士风日偷,官箴日丧。此其坏人才之罪六也。 嵩以蔽欺行其专权,生死予夺惟意所为。而世蕃又以无赖之子,窃威助恶。父子肆凶,中外饮愤。有臣如此,非国法可容。臣待罪刑曹,宜诘奸慝。陛下诚不惜严氏以谢天下,则臣亦何惜一死以谢权奸。疏入,下诏狱。谪戍南宁。 穆宗立,召复故官。历郎中。隆庆五年累迁南京大理卿,进工部右侍郎。万历元年就改礼部。言官劾传策受人贿,免归。绳下过急,竟为家奴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