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大同

清朝官員

叶大同清朝政治人物。

同治四年(1865年)乙丑科进士。光绪四年(1878年),担任清朝广州府南海县知县[1]。后由袁祖安接任[2]

参考

  1. ^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文史组. 南海文史资料 第2辑.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 1983.07: 90–94. 
  2. ^ 《南海市政府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南海市政府志 2007. 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7.11: 79–83. ISBN 978-7-80728-749-0. 
官衔
前任:
杜凤治
清朝广东广州府南海县知县
光绪四年 - 光绪五年
1878年 - 1879年
继任:
袁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