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县是台湾清治时期的行政区划。1887年,台湾改制行省,省城预定择于原彰化县桥仔头(今台中市南区国光路到台中路之间),并于省城所在地新设台湾府及台湾县,原台湾府改称台南府,原台湾县改称安平县。台湾县管辖范围是今台中市、南投县部分。1893年人口约21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