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卫兵开枪事件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卫兵开枪事件,是指1947年2月27日因圆环缉烟事件造成民众死伤而引发众怒,隔日(28日)上午台北市民罢工、罢市、游行,并包围专卖局台北分局抗议,复于下午前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示威请愿,遭公署卫兵无预警开枪射击一事。这次事件导致当时局势更加恶化,从原先的请愿惩凶运动转变成为对抗行政长官公署的行动,且进而激化省籍冲突。[1][2][3][4][5][6][7][8][9][10][11][12][13][14]
背景
1947年2月27日,专卖局接获密报称淡水港将走私香烟,派遣叶得根、锺延洲、赵子健、刘超群、盛铁夫、傅学通6名查缉员,会同4名警察大队员警搜查[15][16][17],但未有成果[18]。晚上7时30分,查缉人员转往台北市太平町圆环值勤[15][18][19]。当地摊贩立刻逃散,但40岁的寡妇林江迈逃避不及[16][17][18],在延平北路和南京西路交会的天马茶房前遭拦截[19][20]。查缉员将全数公私烟与现款查扣后,与哀求归还部分的林江迈拉扯[15][16][17][19]。这时民众纷纷聚集说情[21],但查缉员不予理会[15][17][18]。林江迈随后缠抱叶得根,后者以手枪枪柄敲击头部[15][17][18][19][20]。围观群众看到林江迈倒地后,随即包围追打查缉员[22],迫使后者分头逃逸[15][16][17][18]。之后傅学通在永乐町一带当众开枪示警[21][18],误击旁观的陈文溪[15][16][17][19][20]。
民众为此焚毁查缉员卡车[17][19][20],并至永乐町派出所要求处理[15][18]。但派出所让查缉员自后门逃离,找不到凶手的民众更加愤怒。600名至700名群众包围警察总局,要求交出并枪毙肇事凶手[18]。尽管警察局官员曾出面说明[18],民众认为警方试图保护傅学通等人[15][16]。得知查缉员已送至宪兵队第4团团部后,民众于晚上9时包围宪兵团,团长张慕陶多次威胁和规劝未果[18]。之后《中外日报》记者周传枝向《台湾新生报》代理主编吴金链借铜锣以助长声势[16][18],亦有示威队伍开始宣扬晚上事情[18][19][20][23]。民众还要求《台湾新生报》刊登此事[17],对此吴金链拒绝并说明立场[15][18]。最后在民众威胁烧毁报社下,吴金链转请报社社长李万居出面,后者同意刊登[18],隔天发表数百字的消息[15][17]。
经过
台北市动乱
2月28日,尽管民众已经先后包围警察局和宪兵队,但要求处理于查缉私烟事件中造成死伤的肇事者未获解决,愤怒的群众在台北市各处集结游行、街头演说或呼吁罢市和罢工[21][18][23][24][25]。许多商店陆续响应而关店,不满的民众、学生、退伍士兵纷纷罢工、罢课和罢市[18][20][24],并在街头示威要求惩罚凶手[23][25]。上午9时,一批群众和学生计划游行至专卖局台北分局和专卖局总局,要求处理林江迈和陈文溪一案及惩罚凶手[18]。游行队伍行进至太平町二丁目派出所时,遭到派出所主管制止,另外也有说法表示警方开枪示威。由于该派出所主管过去借势凌人,民众包围殴打该名主管[18],进而捣毁派出所内的玻璃、物件器具[19][20][23][24][25]。
随后游行的民众不断增加,到了上午10时便有2,000名至3,000名群众于本町的专卖局台北分局,要求缉凶[22][19][18]。愤怒的民众之后冲入专卖局台北分局内,并发现专卖局内仍有查缉员。由于群众错误地将其中一名缉私组查缉员视为昨晚的凶手,而将该名查缉员与另一名员警围殴打死,另外还另有4名员工因遭殴打而受伤[18]。民众还将专卖局里储存的火柴、烟、酒等专卖物资、及专卖局器物,抛至街上并连同1辆汽车和多辆脚踏车烧毁[19][20][23][24][25],到了隔日火焰仍然未熄灭。尽管宪警人员随即赶到现场,但见到现场大量民众也不敢处理。
抗议未果
中午12时,群众抵达南门町的专卖局总局示威[18][19][23],提出凶手当众枪决、抚恤被害遗族、停止查缉私烟、局长出面谢罪等要求,但代表与代理局长会谈未有成果[24][25]。而在宪警人员事前防备并事前部署人力防备下,过程中仅有民众打破专卖局总局的玻璃,但群众也遭到鸣枪示警。不满专卖局的群众随后捣毁专卖局前后任局长任维钧与陈鹤声住家[24],专卖局南门工厂也遭破坏[18][25]。由于向专卖局总局请愿未有结果,民众之后决定转向行政长官公署。
下午1时,400名至500名民众以锣鼓为前导,沿途呼喊口号地从台北车站游行至行政长官公署[22][19][24],希望向陈仪请愿[21][18][20][23],沿途吸引更多民众跟随。有些说法则指称民众是因为市场缺米,在听说行政长官公署发放米粮领取后,便跟随游行队伍前进。试图前往行政长官公署广场的队伍游行至中山路路口,遭到配备整齐的武装卫兵举枪阻挡,随后更被行政长官公署屋顶上的卫兵以机枪对外扫射[22][21][18][20],当场造成许多民众死伤[19][25],另有6名请愿市民遭到宪警逮捕。遭镇压的民众立刻逃散并涌向本町、太平町和建成町。
下午2时,群众先是在台北新公园聚集并召开群众大会,之后占领公园内的台湾广播电台[18][23][24][26][27],并向台湾各地广播事件消息[22][26][20]。广播内容主要提到军队以机枪扫射至行政长官公署抗议的群众,要求当众枪决肇事凶手、专卖局负责死者治丧费及抚恤金、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专卖局长亲自向民众道歉、专卖局主管免职等要求;同时广播中还批评战后陈仪领导的行政长官公署贪污腐败、米粮外运、政策不当与民生困难等现象,呼吁各地民众反抗、驱逐腐败官员以求生存[18][23][24][27]。
冲突扩大
行政长官公署开枪事件发生后,让长期对政府感到不满的台籍群众开始有所行动,事件从请愿惩凶变成反对政府的运动,爆发多起省籍冲突[23][24][18]。至此台籍民众除了对抗行政长官公署外,也开始针对外省籍人士展开一连串的暴力行为。由于1年多来的不满累积,当时仍有许多台北民众依然在不明究理的情况下,接连随意迁怒与报复跟此一事件无关的外省籍人士,并且陆续发生排斥外省籍人士的暴动。民众陆续在南门、台北新公园、台北车站、本町、永乐町、太平町、万华等地集结[18],故意夸大其词和污蔑攻击许多刚好经过的外省籍人士[19][20][23][24][28]。其中包括新竹县县长朱文伯与台北市地政局局长便遭到羞辱或痛殴,也有无辜的外省籍公务员及其眷属、来台旅行或经商的外省民众遭到攻击,许多夸大的传闻也陆续出现。
而当时由在台外省人士所经营的正华旅社、虎标永安堂、新台公司等也遭砸毁[18][19][23][24][28]。其中本町的正华旅社与虎标永安堂的门窗玻璃遭破坏、物品亦被搬出来焚烧。下午5时左右,荣町贸易局开设、台北最大的百货公司新台公司亦被破坏,货物也遭到焚烧,另外有乘机偷窃者遭到毒打。群众还攻击拥有汽车、卡车的民众,先是要求乘客下车并加以殴打,之后将车辆推至台北车站、圆环夜市附近焚烧,根据估计约有数十辆车辆遭到焚毁。当时任职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汪彝定在目睹当时状况后,表示绝大多是被棍棒攻击,而自己未见到民众以武士刀砍杀。同时群众攻击妇孺老人的现象不多,并只有偶尔传出强奸女性的消息。一些报告指出至少有15名外省籍人士殴打致死,部分民众则被木棍攻击而瘫痪。
临时戒严
在事件发生后,行政长官公署判断暴力事件受特定人士宣传,未展开调查以平息民众不满[25][29]。而虽然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等人曾与陈仪商讨对策[27][30],同时身兼警备总司令部司令的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有鉴于情势危急,在下午3时于行政长官公署宣布台北地区临时戒严[24][28][31],并实施宵禁[32]。随后出动武装军警宪兵镇压,并见到台湾人装束者开枪扫射[20],部署兵力警戒重要地区和巡逻市区[24][32][33][34]。
然而民众仍再度包围专卖总局、铁路警察署、交通局等,而与军警发生冲突,不少民众和学生便因为与军警冲突而丧生。其中数千名群众在邮政总局聚集,尽管遭军警人员驱逐而未解散,之后爆发的冲突造成数十名民众伤亡。这时台北市参议会召开紧急会议,邀请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共同前往行政长官公署向陈仪陈情,要求立即解除戒严、依法严办凶手;抚恤死伤者;组织调查委员会;公务员在台北市取缔专卖品时不准携带枪械;因此案而被捕的市民应立即释放。晚上7时30分,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台北市参议会议长周延寿、国民大会代表谢娥等人藉广播呼吁民众冷静[24][27][32]。
后续
虽然有论点指称因为板桥转播站抵制而未进一步转播,消息只在台北地区流传。然而由于台湾面积较小且交通便利,有关事件相关消息透过广播等方式传到台湾各地[21][35],原本单纯的惩凶治安事件转为全台政治抗争行动[27]。其中在当天晚上,台北和基隆之间的班车停驶,基隆市和板桥镇分别有群众在高砂戏院、板桥车站前殴打外省籍人士,桃园镇群众也在晚上8时召开聚会演讲。而到了隔日,全台各地在得知台北市所发生的消息后,许多同样不满失业、通货膨胀、政府贪腐、不平等待遇的民众于各大城市响应[22][26][20]。
3月1日上午10时,台北市参议会为反应民意而邀请台籍国民大会代表、台湾省参议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在中山堂召开大会,成立“缉烟血案调查委员会”。会议中决议推派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台北市参议会议长周延寿、台湾省参议员王添灯、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林忠为代表,提出解除戒严、释放被捕民众、军警不许开枪、官民共组处理委员会等数项要求,且要求陈仪向全台广播。对此陈仪则表示全数接受,但认为应定名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下午5时,陈仪第一次对二二八事件发表广播,同时派遣民政处长周一鹗、警务处长胡福相、农林处长赵连芳、工矿处长包可永、交通处长任显群代表行政长官公署参加处理委员会。下午8时,陈仪正式下令宣布解除戒严。
参考资料
- ^ 从窜改历史看二二八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时报,2014-02-28
- ^ 立法院院长黄国书传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18页,郑梓、王御风,立法院议政博物馆,2015-12
- ^ 各区重大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 ^ 探索二二八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北二二八纪念馆
- ^ 自导式学习手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北二二八纪念馆
- ^ 二二八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大百科全书,文化部国家文化数据库
- ^ 二二八事件与和平纪念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陈雅惠,二二八国家纪念馆组长,教育部人权教育咨询暨资源中心,2014-02-20
- ^ 228 事件年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
- ^ 台湾问题与中华复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135页,王在希,九州社 崧博出版社,2017-12-11
- ^ 早落的彗星:吕赫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才子英年,数位台北文学馆
- ^ 二二八事件期间县市首长的角色与肆应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68页,《台湾史研究》第21卷,第4期,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2014-12
- ^ 1949∼1979国共对话秘录(修订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6页,刘丕林,灵活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5-09-05
- ^ 台中的反抗与驯服 为228事件七十周年而写,第2页,《温度》月刊,第45期,2017-03
- ^ 228事件最大的长期洗脑工程 -- 用227代替了22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鲸鱼网站,2015-03-12
- ^ 15.00 15.01 15.02 15.03 15.04 15.05 15.06 15.07 15.08 15.09 15.10 王建生、陈婉真和陈涌泉. 《1947 台湾二二八革命》.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97页至第103页. ISBN 978-9574452316 (繁体中文).
- ^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褚静涛. 《二二八事件研究》上卷. 台湾台北: 海峡学术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67页至第274页. ISBN 978-9866480485 (繁体中文).
- ^ 17.00 17.01 17.02 17.03 17.04 17.05 17.06 17.07 17.08 17.09 杨逸舟; 张良泽(译). 《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71页至第75页. ISBN 978-9579512213 (繁体中文).
- ^ 18.00 18.01 18.02 18.03 18.04 18.05 18.06 18.07 18.08 18.09 18.10 18.11 18.12 18.13 18.14 18.15 18.16 18.17 18.18 18.19 18.20 18.21 18.22 18.23 18.24 18.25 18.26 18.27 18.28 18.29 张炎宪、李筱峰、何义麟、黄秀政、陈仪深、陈翠莲、陈志龙和黄茂荣. 《二二八事件责任归属研究报告》. 台湾台北: 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2006年1月1日: 第43页至第51页. ISBN 978-9572936214 (繁体中文).
- ^ 19.00 19.01 19.02 19.03 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19.09 19.10 19.11 19.12 19.13 19.14 李筱峰. 《解读二二八》. 台湾台北: 玉山社出版公司. 1996年6月: 第114页至第117页. ISBN 978-9579361743 (繁体中文).
- ^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李筱峰. 《再现台湾·二二八事件》. 台湾台中: 莎士比亚文化事业. 2009年4月: 第20页至第23页. (繁体中文).
- ^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陈柏言. 為了與傷痕告別──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中华民国文化部. [2016年4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5月4日) (中文(繁体)).
- ^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探索二二八. 台北二二八纪念馆. 2015年5月4日 [2016年4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4月17日) (中文(繁体)).
- ^ 23.00 23.01 23.02 23.03 23.04 23.05 23.06 23.07 23.08 23.09 23.10 23.11 褚静涛. 《二二八事件研究》上卷. 台湾台北: 海峡学术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74页至第289页. ISBN 978-9866480485 (繁体中文).
- ^ 24.00 24.01 24.02 24.03 24.04 24.05 24.06 24.07 24.08 24.09 24.10 24.11 24.12 24.13 24.14 王建生、陈婉真和陈涌泉. 《1947 台湾二二八革命》.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104页至第119页. ISBN 978-9574452316 (繁体中文).
- ^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杨逸舟; 张良泽(译). 《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75页至第78页. ISBN 978-9579512213 (繁体中文).
- ^ 26.0 26.1 26.2 李筱峰. 《解读二二八》. 台湾台北: 玉山社出版公司. 1996年6月: 第118页至第125页. ISBN 978-9579361743 (繁体中文).
- ^ 27.0 27.1 27.2 27.3 27.4 杨逸舟; 张良泽(译). 《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83页至第86页. ISBN 978-9579512213 (繁体中文).
- ^ 28.0 28.1 28.2 杨逸舟; 张良泽(译). 《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80页至第83页. ISBN 978-9579512213 (繁体中文).
- ^ 张炎宪、李筱峰、何义麟、黄秀政、陈仪深、陈翠莲、陈志龙和黄茂荣. 《二二八事件责任归属研究报告》. 台湾台北: 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2006年1月1日: 第54页至第61页. ISBN 978-9572936214 (繁体中文).
- ^ 李筱峰. 《解读二二八》. 台湾台北: 玉山社出版公司. 1996年6月: 第126页至第134页. ISBN 978-9579361743 (繁体中文).
- ^ 张炎宪、李筱峰、何义麟、黄秀政、陈仪深、陈翠莲、陈志龙和黄茂荣. 《二二八事件责任归属研究报告》. 台湾台北: 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2006年1月1日: 第197页至第202页. ISBN 978-9572936214 (繁体中文).
- ^ 32.0 32.1 32.2 褚静涛. 《二二八事件研究》上卷. 台湾台北: 海峡学术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89页至第295页. ISBN 978-9866480485 (繁体中文).
- ^ 王建生、陈婉真和陈涌泉. 《1947 台湾二二八革命》.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120页至第131页. ISBN 978-9574452316 (繁体中文).
- ^ 杨逸舟; 张良泽(译). 《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 台湾台北: 前卫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87页至第92页. ISBN 978-9579512213 (繁体中文).
- ^ 张炎宪、李筱峰、何义麟、黄秀政、陈仪深、陈翠莲、陈志龙和黄茂荣. 《二二八事件责任归属研究报告》. 台湾台北: 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2006年1月1日: 第51页至第54页. ISBN 978-9572936214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