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郎又称秘书郎中,始置于三国时的曹魏,属秘书省,职务是管理皇家图书经籍。

唐代龙朔二年(662年),改称兰台郎,咸亨元年(670年)十二月复旧名。开元二十八年减一员[1]。历代皆以秘书郎为管理皇家图书收藏及校刊工作。明初废秘书郎,其职务由翰林院兼管。清朝末造又设秘书郎。民初废除。

注释

  1. ^ 《通典》卷二十六“职官”八

参考书目

  • 初学记·职官部》下“秘书郎”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