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均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死刑犯

王正均(1924年3月4日—1950年8月10日),中国共产党员,福建省闽海道闽侯县人,福华中学毕业,福州新闻检查处办事员,受聂曦介绍成为吴石中将副官,吴石为中国共产党搜集台湾内部情报,由王正均传递情报予陈宝仓,1950年3月遭逮捕,王正均被判处死刑,1950年8月10日枪决于马场町[1][2]

王正均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4年3月4日
 中华民国福建省闽海道闽侯县(今福州市
逝世1950年8月10日(1950岁—08—10)(26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马场町
籍贯福建省闽海道闽侯县(今福州市
国籍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经历

生平

王正均福建省闽海道闽侯县人,父王鸣琦书香世家,王正均出生时家道中落,1937年对日抗战爆发,王家生活困顿,1937年王正均祖母饿死,王正均也因没有学费而辍学,1940年,王正均父亲过世无钱下葬,靠着将妹妹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父亲得以下葬。[2]
付不起房租的王家举家迁徙到亲戚家,正好与聂曦为邻,聂曦的亲戚聂能辉与王正均交好,后聂能辉从事中共地下工作,于南京解放时被捕枪决于雨花台,1945年抗战胜利后王正均进入福州新闻检查处工作,1947年王正均进入国防部二厅任职,根据王正均堂弟王兴表示,家族中没有人在军界服务,只有王正均,且升职很快,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直到1950年末,永安地委的小报《永安电讯》刊出王正均牺牲的消息,王兴才知道表哥在为中国共产党工作。[2]
1947年吴石中将被中共吸收,透过潘翰年、张惟一等运作进入国防部,并安排吴仲禧为国防部监察局监察官进行情报搜集,1949年蒋介石指示吴石携眷撤到台湾任国防部参谋次长,王正均接替聂曦成为吴石的副官,一同前往台湾。
1950年1月蔡孝乾第一次落网逃脱,情治单位在蔡孝乾的随身物品中找到一张女性的照片,原以为是他的小姨子马雯娟,于是前往警务处查核批准出境的文件,竟发现是一位刘桂麟小姐,刘桂麟就是中共的交通员朱枫的化名,很快的吴石案遭到侦破,而王正均曾传递陈宝仓交付的驻军部属与沿海防御工事图等重要机密资料,由于无法掌握王正均为共产党的证据,原初判为7年有期徒刑,后以吴石口供中王正均可能知道传递机密给中共为依据判处王正均死刑,1950年8月10日王正均、林志森被枪决于马场町[3]

纪念

1965年中共国家安全部在吴石案后追认吴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并曾找寻同案的烈士遗属,但是由于王正均的亲人四散未果,随着中国政治纷扰加剧而尘封,多年之后,2011年7月1日王正均的妹妹终于领到烈士证明,标明王正均因执行革命任务牺牲,并透过福建省档案馆找到王正均的履历照片资料[4]。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王正均铭刻于纪念碑上。

身后

1950年底,王正均的遗书由陌生人带回到福州给堂哥王正镐,遗书辗转存于表弟王兴手中。
2011年8月10日,福州晚报报导披露了王正均在台遭枪决[2],家人辗转得知,王正均遭枪决后遗体由堂弟王正鲁领回葬在台北福州山,由于两岸断绝往来,骨灰一直无法归葬故乡,开放探亲后,王正鲁因中风卧病在床无法成行,王正均骨灰存放于富德公墓[5],2011年11月,由王兴与亲友多人到台湾领回王正均遗骨归葬福州。

平反

2021年3月26日,依据促转三字第1105300082号,公告受难者王清佐君等66人应予平复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保安处分及没收之宣告,于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施行之日均视为撤销。其中(39)劲功字第55号,有关王正均共同将军事上之秘密文书图表交付叛徒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6]。家属将可依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提出国家赔偿,惟大陆地区之受裁判者家属申领者,补偿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二百万元。

参考资料

  1. ^ 国防部军务局. 王正均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7-25~1955-04-10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5). 
  2. ^ 2.0 2.1 2.2 2.3 福州晚报记者 刘琳. 諜海英雄王正均:塵封61年的台灣紅色潛伏者. 福州新闻网. 2011-08-10 [2018-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0). 
  3. ^ 国防部军法局. 吳石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4-11~1953-06-29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5). 
  4. ^ 陈惠芳 陈昕. 檔案幫助台灣紅色潛伏者親屬尋回家人. 中国档案报. 2011-09-19 [2018-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0). 
  5. ^ 福州晚报记者 刘琳. 紅色特工王正均骨灰在台 王家親人希望他回家鄉. 福州新闻网. 2011-08-12. 
  6.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8-10-23 [2021-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