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民
王彦民(?—?),字子惟,号贞宇,直隶顺德府商丘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彦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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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直隶顺德府商丘县 |
出生 | 丙戌十月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严氏 |
亲属 | (子)王与都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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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顺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陕西咸宁知县,起复补上蔡县。历升兵部主事、兵部车驾司郎中。隆庆元年(1567年)十二月升陕西右参议,四年四月升本省副使,六月以母老引疾乞致仕归。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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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用贤 |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53年—1556年 |
继任: 刘永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