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芳
焦芳(1435年—1517年),字孟阳,河南泌阳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顺甲申进士。正德初年依附权阉刘瑾,官至华盖殿大学士。《明史》将其生平列为《阉党传》之首篇。[1]
焦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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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少师兼太子太师华盖殿大学士 | |
籍贯 | 河南泌阳县 |
字号 | 字孟阳 |
出生 | 宣德十年(1435年) 河南泌阳县 |
逝世 | 正德十二年(1517年) 河南泌阳县 |
亲属 | 子 焦黄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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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朝
天顺三年(1459年),焦芳举己卯科河南乡试,天顺八年(1464年),中式甲申科二甲进士。大学士李贤以其为同乡之故,引荐为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迁侍讲。翰林尚文采,“独芳粗陋无学识,性阴很,动辄议讪,人咸畏避之”。职满九年大考时,有人对大学士万安称:“不学如芳,亦学士乎?”焦芳听闻后大怒,认为必是彭华挑拨,并扬言如若不得升职,必然报复。彭华畏惧,告知万安,焦芳得以晋升为侍讲学士。
弘治朝
弘治年间,焦芳一路升迁,由霍州知州、四川提学副使、南京右通政、太常寺少卿兼侍讲学士、到吏部左侍郎。与当时的礼部刘健、兵部谢迁交恶,因此深结阉宦以自固。后来明武宗登位,便与刘瑾合作,逐走刘健、谢迁。
正德朝
正德改元,焦芳依附刘瑾,言必称千岁,并且自称曰门下。《明史》之中列为阉党,有恶誉[2]。与其子焦黄中(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同把吏部,掌握官员升迁大权。正德元年(1506年)为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正德二年(1507年)晋少傅兼太子太傅谨身殿大学士,正德四年(1509年)晋少师兼太子太师华盖殿大学士,虽为次辅,实却高于首辅李东阳。
后来,被张彩向刘瑾所举发,被迫致仕。正德十二年(1517年)卒。
家族
有子焦黄中,正德三年(1508年)以焦芳权势,中式二甲第一名进士。
佚事
正德七年(1512年)二月,刘六刘七起事军将领赵𬭼破泌阳,焦芳仅以身免。民军尽发掘其先世冢,并取芳衣冠,批于庭树,历数其恶行,命剑士斩之,称:“吾手诛此贼,以谢天下。”[3]
参考文献
- ^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四》:明代阉宦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中叶以前,士大夫知重名节,虽以王振、汪直之横,党与未盛。至刘瑾窃权,焦芳以阁臣首与之比,于是列卿争先献媚,而司礼之权居内阁上。
- ^ 王世贞在《甲申十同年会图》跋中说:“明兴人才之盛独称孝庙时,而孝庙诸大臣又独称甲申,成进士者中间如刘忠宣(刘大夏)、戴恭简(戴珊)、李文正(李东阳)、谢文肃(谢铎)、王襄敏(王轼)及庄懿公(闵珪),皆扬历中外,位承弼着笃棐声,其它类亦廉洁好修之士,仅一焦泌阳(焦芳)驽耳。以香山洛社之耆俊不在野而在朝,固可以仰窥孝庙如神之智,其一时景物光彩为人所艳羡而不可得者,仅此在览之。”
- ^ 《明史纪事本末·卷九十》:二月,赵𬭼等攻唐县。先后二十八日,不破。邢老虎病死,𬭼并其众,号十三万,骑五千,转掠襄阳、樊城、枣阳、随州、新野。破泌阳,前大学士焦芳仅以身免,尽发其先世冢墓无遗骸。取芳衣冠被庭树,历数其恶,命剑士斩之,曰:“吾手诛此贼,以谢天下。”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十四》,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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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文升 |
明朝吏部尚书 正德元年(1506年) |
继任: 许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