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酢坊遗址
泰安酢坊遗址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至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泰安酢坊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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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 |
时代 | 明代至清代 |
编号 | 18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简介[2]
“泰安酢坊”遗址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沱牌镇中街149号。始于唐代,面积929平方米。经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古勘探与抢救性发掘,清理出的遗迹主要有:建筑基址、灰坑三个、晾堂三处、酿酒窖池六口、接酒池一个。“泰安酢坊”由清末柳树镇开明酒商李明方从古酒坊易名而来,有“举酒恭祝国泰民安”之意,现存古窖池两口、古沱泉水井一眼,作坊内设施齐全,历史传承真实完整,保存完好,展示出沱牌泰安酢坊白酒酿制工业自明、清以来的发展历程,至今仍在正常生产。2002年,泰安酢坊遗址被射洪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泰安酢坊遗址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 四川省文物局. 2013-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