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始亨(16世纪—1630年代),月掌湖广襄阳府襄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汪始亨自幼擅长写文章,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次年(1622年)联捷进士,获授国子监博士,因为不肯归附魏忠贤被列入《东林同志录》遭罢归。阉党败亡,他获起用为户科给事中,曾推荐李长庚沈惟炳胡永顺晏清原官起用[2],又弹劾阉党人太仆寺少卿李鲁生,历升刑科右给事中[3]、工科给事中[4]和兵科都给事中[5],其后因病辞官,在家去世[1]

参考文献

  1. ^ 1.0 1.1 同治《襄阳县志·卷六》:汪始亨,号月掌,髫年善属文,天启辛酉壬戌联捷,授博士,不附魏阉,党人列其名于同志录,罢归;珰败,起补谏垣,崇祯初官给事中,正色立朝,疏数十上抗章发阉党太仆少卿李鲁生之奸,后谢病归卒于家。
  2.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七》:(崇祯元年三月)甲子户科给事中汪始亨疏荐同乡四臣,原任户部尚书李长庚、给事中沈惟炳、胡永顺、文选主事晏清,业蒙诸臣屡荐,愿以原官起用,早收得人之效,报可。
  3.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三十一》:(崇祯三年二月乙丑)陞汪始亨为刑科右给事中。
  4.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四十》:(崇祯三年十一月)己卯陞汪始亨为工科给事中。
  5.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五十二》:(崇祯四年十一月丙申)陞颜继祖为吏科都给事中,汪始亨为兵科都给事中。
  • 同治《襄阳县志》·卷六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七、卷三十一、卷四十、卷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