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客家山歌剧
梅州客家山歌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所出现的新兴剧种,流行于梅州、河源、惠州、韶关等客家方言区。客家山歌剧以客家方言来发音演绎。客家山歌剧是广东地方戏曲剧种,现已入编《中国戏曲志·广东卷》。客家山歌剧以广东梅州为主要发展基地,并流行于粤东、闽西、赣南以及广西贺州等客家地区,是最具代表性的客家戏曲。
梅州客家山歌剧 | |
---|---|
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广东省梅州市 |
分类 | 传统戏剧 |
编号项目 | IV-16 |
登录 | 2018年 |
梅州客家山歌剧 | |
客家语汉字 | 梅州客家山歌劇 |
---|---|
客语白话字 | Mòi-chû hak-kâ sân-kô khiak |
历史沿革
客家山歌从原本独唱和对唱,到连唱与合唱,在1950年代形成山歌剧的剧种,并有“美丽的山茶花”之誉。
梅州客家山歌剧萌芽于明清时期粤东提线木偶戏中的“耍戏”,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形成了“山歌演唱剧”、“客家方言歌剧”等称谓的舞台戏剧演出形态,1951年正式命名为“山歌剧”。
从1949年至1953年,兴梅地区一些演出团体,用客家话演出了一批具有山歌特色的戏剧和演唱表演;后来有一些小戏套用了山歌曲调填词或以山歌为素材编曲演出,观众觉得亲切易懂,称之为客家戏或山歌剧。文化部门举办山歌写作、演唱训练班,推动新的客家山歌和客家山歌剧的创作。1956年成立梅县民间艺术团,专门从事山歌剧的创作演出。该团编演的《一把酒壶》、《争宝》、《花果山前》和移植演出的《柳湖村》、《丹河曲》、《望江亭》、《龙凤锁》等剧目,深受观众欢迎,1958年正式创立客家山歌剧。[1]
1959年至1962年,先后组建汕头专区和梅县、兴宁县、蕉岭县4个专业山歌剧团。创作了一批有山歌特色的剧目,如《挽水西流》、《唱夫归》、《雪里梅花》、《彩虹》、《风雨亭》、《螺蛳姑娘》、《牛郎织女》等,这些剧目成为山歌剧的常演剧目,有些在省内外都获得很好的评价。如《彩虹》参加1965年中南区戏剧观摩演出后,还到北京和华东一些省、市演出,极受欢迎。在艺术创作的实践探索中,对原板山歌作了归类和规范的尝试,并加以适当的发展,同时创造了一些新的曲调;表演上吸收借鉴其他戏曲的表演方式,出现了张振坤、熊莉梅、蓝小田等一批有影响的演员。[2]
表演特征
客家山歌剧的文学剧本用客家方言使用习惯写成。唱词以客家山歌的基本格式(每首四句,每句七字,一、二、四句末尾一字押韵)为基础又不拘泥于基本格式,依塑造人物角色、渲染情节的需要,吸收戏曲唱段的手法发展而成具有长短句和大段唱腔的格式,多双关、比喻佳句。台词多为生活村言俚语,富有哲理与情趣,生活气息浓郁。 客家山歌剧的表演,有汲收戏曲的身段功,但因剧团、剧目、导表的不同而表演风格呈多姿状态,有的倾向传统戏曲,有的倾向新歌剧。
曲调
客家山歌剧的音乐唱腔,以各地原生态山歌为主体,适当汲收木偶腔、竹板歌、民间小调、宗教(佛曲)音乐等,揉和改造而成;以曲牌联缀为主,有少量板腔体。伴奏乐器以竹笛、唢呐、洋琴、二胡、椰胡、高胡、板胡等民族管弦乐器为主,尚无固定的头弦,多以二胡、板胡领奏。
艺术特色
1980年代梅县地区山歌剧团和其他山歌剧团,在艺术实践中逐步创造和形成山歌剧的艺术特色。较有影响的剧目有《长泉情》、《月是故乡明》、《情海漩涡》、《相思豆》、《漂流的新娘花》、《等郎妹》等。剧本唱词有客家山歌特色元素,基本是七字一句,四句一首,间有迭板山歌加衬字;多属借物比喻、语义双关的唱句,以比、兴的手法抒情。唱腔音乐以客家地区的山歌、说唱音乐、杂腔小调和宗教音乐为基础而形成发展,唱腔结构在山歌联缀的同时采用板式变化。表演方面除借鉴民间歌舞、戏曲、歌剧的表现技巧和表演方法之外,还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形体动作,以表现现代生活见长。客家山歌剧正朝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2]
传承保护
近代由于新型娱乐兴起,传统客家山歌剧面临濒危,急需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