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垐
林垐(1606年—1647年),字子埜,福建福州府侯官县人,明朝末年至南明政治人物。
林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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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海宁县知县 | |
籍贯 | 福建福州府侯官县 |
字号 | 字子埜 |
出生 |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 |
逝世 | 永历元年(1647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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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举人,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进士。授海宁县知县,杭州失守后去职。隆武帝命林垐为监察御史,改吏部文选司员外郎,募兵福宁州。黄宗羲《鲁纪年》载:初,垐于隆武朝主铨政;曰:“此润色太平之事,顾今日之所急耶?”乃辞去。募兵数千人,为郑芝龙所阻,不得志;复散兵入山,制棺一具,布衣一袭,书“大明孤臣之柩”以待死。闻上(鲁王朱以海)至而起兵。鲁王航海至长垣,林垐与林汝翥攻福宁,兵败,皆死之[1]。《明史》有传[2]。
著作
有《居易堂集》、《耻斋集》、《哀山东集》。
参考
- ^ (清·乾隆)《福州府志》(人物十三·忠义):林垐,字子埜,侯官人。崇祯癸未进士,知海宁县。闻邑人祝渊因救刘宗周下狱,即周恤其家。邑镇李刀三,故大家奴,素桀骜,乘间煽诸毒怨于诸大家者,而已阴构兵其间,通邑震恐,以状闻,垐漫置不问,徐降牒云:“旦日会讲乡约”,比至则数千人拥而噪,垐又漫不置可否,众谓“令固模棱耳!安能处大事耶?”刀三顾身在事外,狎游而嬉。居有顷,复召讲约,方半,卒缚刀三至,人皆大惊。垐徐起曰:“吾自下车,廉此人奸状,罪当死,众谓若何?”咸应声曰“当死”。遂杖杀之,人人股栗。垐从箧中出一纸,“元凶既除,余不问”,众欢呼,一邑安堵。垐慈惠爱人,然持法严明,有力者撼之,屹如山岳,后死节,年四十二。著有《居易堂集》、《耻斋集》、《哀山东集》。弟懋勉,举人,以节终,著有《仪存堂集》。子钟爵,郡诸生;钟哲,著有《龙津草堂集》,与懋勉子弼,俱入山终隐。
- ^ 《明史·卷277》:林汝翥,字大葳,福清人。举于乡,授沛县知县。……鲁王次长垣,召为兵部右侍郎,与员外郎林垐攻福宁,战败被执,谕降不从,系之,吞金屑而死。垐,字子埜,汝翥同邑人。崇祯十六年进士。授海宁知县。邑有妖人以剑术惑众,聚千人,垐捕杀之。南都覆,杭州亦不守,卒乘机乞饷,环署大噪。垐罪为首者,而如其请。以城孤不能存,引去。唐王以为御史,改文选员外郎,募兵福宁。闻王被杀,大恸,走匿山中。及鲁王航海至长垣,福清乡兵请垐为主,与汝翥共攻城,殁于阵。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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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宪模 |
明朝海宁县知县 1644年-1645年 |
继任: 潘懋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