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鸣 (台湾)
李凤鸣(1930年7月23日—),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出身宜兰县宜兰市。曾任宜兰县县长、经济部农业局副局长、台湾省政府粮食局长。
李凤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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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第5任县长 | |
任期 1973年2月1日—1981年12月20日 | |
前任 | 陈进东 |
继任 | 陈定南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日治台湾台北州宜兰郡宜兰街 | 1930年7月23日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30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生平
李凤鸣毕业于省立宜兰农业学校(今国立宜兰大学)农产制造科。高考及格后历任建设局技士、技正,出任建设局长。[1]:3251972年国代选举时,时任建设局长的李凤鸣原先有意参选国大代表,后受到有关单位劝导下,转代表国民党投入第七届宜兰县长选举,[1]:325最终以同额竞选当选。1977年第八届宜兰县长选举中,李凤鸣再获国民党提名参选,以超过八成的得票率击败许仁修连任县长。
李凤鸣在两任县长任内风评不佳,卖官、回扣、贪污传言不断。用公家的钱于人烟稀少之处设长七百二十米、宽七米的道路,与长十二米、宽四米的桥梁,遭县议员游耀长讥为炒地皮的“凤鸣路”、“凤鸣桥”,[2]李凤鸣与附近私有土地间的官商关系也引发关注。[3]:161-162虽然李凤鸣本身曾召开记者会予以否认,然而游耀长描绘县政腐化内幕的演说在基层群众间造成重大回响,造成第九届宜兰县长选举时党外的胜利。日后陈定南在分析县长选举胜选原因即直指“国民党如果没有做得那么烂,我们怎么有可能赢,这是最基本的情势”[3]:204。
家族
注释
相关书籍及传记
外部链接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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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政府 | ||
前任: 陈进东 |
宜兰县县长 第七、八届 1973年2月1日-1981年12月20日 |
继任: 陈定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