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 (东莞)

李贞(?—17世纪),定夫广州府东莞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贞是诸生出身,游历太学,有才名,重视承诺;然而非常挥霍,和张家玉投契。崇祯八年(1635年),他打算上书,但未成事。到南明隆武年间忠诚被包围,他起义支援,万元吉题名他为职方主事,监督广东义军。忠诚失守,李贞望向北方痛哭不欲生,不久和何如栻跟从张家玉起兵,被执拿入狱施刑,不过很快获释[1]永历二年(1648年),他到达行在迁任兵科给事中,转为吏科、户科。两次上疏请求抚恤张家玉遗族,永历帝很感动,赐他谥爵。吴楚局面奠定,不比附迎合权贵,上表封事数万字。广州再次失陷,与蔡二西等人出家为僧,号大呆,假装疯狂,钟情喝酒。他的儿子李𦇗也舍弃诸生身份[2]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传第三十三》:李贞,字定夫,东莞人。诸生。游太学,负才名,重然诺,用财如粪土,与张家玉尤相契。崇祯八年,拟北上书不果。忠诚围急,举兵往援,万元吉题职方主事,监督广东义旅。忠诚失,北望痛哭不欲生。已与何如栻从家玉起兵,被执下狱,五毒备至,未几得释。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传第三十三》:永历二年,之行在迁兵科给事中,转吏户科。二上疏为家玉请恤,上为感动,得赐谥爵。吴楚局分,贞不阿附,上封事数万言。广州再陷,与蔡二西等僧服秃发,曰大呆,阳狂,陶情于酒。子𦇗,亦去诸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