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臣
李翰臣(1470年—?年),字德卿,山西应州人,大同右卫(今属山西省大同市)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翰臣 | |
---|---|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山西应州 大同右卫军籍 |
出生 | 十月十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许氏 |
出身 | |
|
生平
治《易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辛酉科(1501年)山西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年三十三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一名,第三甲第八名进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六年十二月选授山东道监察御史,九年巡按山东等地。
正德九年(1514年),吏部主事梁谷诬陷归善王朱当沍与士卒袁质、舍人赵岩等人意欲谋反,李翰臣弹劾梁谷乃挟私恨诬告,但当时明武宗身旁近幸方欲借此邀功,纷纷指责李翰臣为叛人掩饰,李翰臣反被逮捕诏狱,贬为广德州判官。嘉靖皇帝即位后平反,官复原职,十六年(1521年)六月升任河南按察司佥事,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3]。
家族
曾祖李友。祖父李茂。父李亨,知县。母张氏。重庆下,弟翰儒、翰英、翰宾、翰文、翰云、翰章[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李翰臣,大同人。正德三年进士。官御史,巡按山东。吏部主事梁谷诬归善王当沍谋叛,翰臣劾谷挟私。近幸方欲邀功,责翰臣为叛人掩饰。逮系诏狱,谪德州判官。终山东副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