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纯甫(1177年—1223年),字之纯,号屏山居士,弘州襄阴(今河北阳原)人。金代文学家。

父李采。自幼好读《左氏春秋》,以诸葛孔明王景略自期[1],工散文,效法《庄子》、《列子》、《战国策》等,承安二年(1197年)进士,任尚书右司都事,入翰林院,金宣宗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二入翰林院,因丞相术虎高琪专权,不久辞官。高琪被诛后,三入翰林院。好贤乐善[2],广泛交游[3],又工于诗,《归潜志》云:“教后学为文,欲自成一家。当别转一格,勿随人脚跟。”。正大八年(1231年),病逝京兆府(今河南开封)判官任上。

注释

  1. ^ 《金史·文艺传下·李纯甫》:“纯甫为人聪敏,少自负其材,谓功名可俯拾,作《矮柏赋》,以诸葛孔明、王景略自期。”
  2. ^ 《中州集》卷四:“好贤乐善,虽新进少年游其门,亦与之尔汝交,其不自贵重如此。”
  3. ^ 刘祁《归潜志》卷八:“李屏山,雅喜奖拔后进,每得一人诗文有可称,必延誉于人。然颇轻许可,赵闲闲尝云:‘被之纯坏却后进,只奖誉,教为狂’。”

延伸阅读

[]

 金史·卷126》,出自脱脱辽史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