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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南京凤阳府怀远县(今安徽省怀远县)人,明朝军事人物,安平伯。李远之子。
李安继承其父李远的爵位。洪熙元年,担任交阯参将,因失律被贬为事官。之后跟随王通放弃交阯返回,被下狱并夺去世券,被贬至赤城。明英宗即位后,起任为都督佥事。之后征讨阿台朵儿只伯,后升任都督同知,担任总兵,镇守松潘。正统六年,担任定西伯蒋贵的副将征讨麓川。蒋贵命其驻守潞江护饷,而自己帅部队破敌。李安耻于自己无功,听闻高黎贡山有余贼,自己率兵去征讨,却被败,损失上千士兵,都指挥赵斌等战死。李安于是被下诏入狱,谪戍独石,后去世[1]。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45):“子安,嗣伯爵。洪熙元年为交阯参将,失律,谪为事官。已,从王通弃交阯还,下狱夺券,谪赤城,立功。英宗即位,起都督佥事。征阿台朵儿只伯。迁都督同知,充总兵官,镇松潘。正统六年,副定西伯蒋贵征麓川。贵令安驻军潞江护饷,而自帅大军进。贼破。安耻无功,闻有余贼屯高黎贡山,径往击之。为所败,失士卒千余人,都指挥赵斌等皆死。逮下狱,谪戍独石。卒。诏授子清都指挥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