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举(1955年),河北抚宁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北地区代表。

毕业于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加入中共,担任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1]。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

参考文献

  1. ^ 朱正举代表:建议公积金余额用于保障房建设. 燕赵都市网. [2014-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6).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朱正举.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