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于汴
曹于汴(1558年—1634年),字自梁,号贞予,山西安邑县,明朝政治人物。万历辛卯山西解元,联捷进士。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
曹于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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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资德大夫正治上卿都察院左都御史 | |
籍贯 | 山西安邑县 |
字号 | 字自梁,号贞予 |
出生 |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
逝世 | 崇祯七年(1634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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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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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西乡试第一名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联捷进士[1][2],授淮安府推官。升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熹宗即位,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主京察,为魏忠贤排斥。崇祯初年,拜左都御史,后致仕,崇祯七年(1634年)卒,年七十七。学者称真予先生。《明史》有传。[3][4]
著作
著有《共发编》、《仰节堂集》。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曹于汴,字自梁,安邑人。万历十九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淮安推官。以治行高第,授吏科给事中。疏劾两京兵部尚书田乐、邢玠及云南巡抚陈用宾,乐、玠遂引去。吏部郎赵邦清被诬,于汴疏雪之。谒告归,僦屋以居,不蔽风日。起历刑科左、右给事中。朝房灾,请急补旷官,修废政。辽左有警,朝议增兵。于汴言:“国家三岁遣使者阅边,盛奖边臣功伐。蟒衣金币之赐,官秩之增,未尝或靳。今废防至此,宜重加按问。边道超擢,当于秩满时阅实其绩,毋徒循资俸,坐取建牙开府。”进吏科都给事中。给事中胡嘉栋发中官陈永寿兄弟奸,永寿反讦嘉栋。于汴极论永寿罪。故事,章疏入会极门,中官直达之御前,至是必启视然后进御。于汴谓乖祖制,泄事机,力请禁之。三十八年典外察,去留悉当。明年典京察,屏汤宾尹、刘国缙等,而以年例出王绍徽、乔应甲于外。其党群起力攻,于汴持之坚,卒不能夺。以久次擢太常少卿,疏寝不下,请告又不报。候命岁余,移疾归。光宗立,始以太常少卿召。至则改大理少卿,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京察。事竣,进左副都御史。天启三年秋,吏部缺右侍郎,廷推冯从吾,以于汴副。中旨特用于汴。于汴以从吾名位先己,义不可越,四辞不得,遂引疾归。明年起南京右都御史,辞不拜。时绍徽、应甲附魏忠贤得志,必欲害于汴,属其党石三畏以东林领袖劾之,遂削夺。崇祯元年召拜左都御史。振举宪规,约敕僚吏,台中肃然。明年京察,力汰匪类,忠贤余党几尽,仕路为清。温体仁讦钱谦益,下钱千秋法司,讯不得实。体仁以于汴、谦益座主也,幷讦之。于汴亦发体仁欺罔状。帝终信体仁,谦益竟获罪。先是,诏定逆案。于汴与大学士韩爌、李标、钱龙锡,刑部尚书乔允升平心参决,不为已甚,小人犹恶之。故御史高捷、史范熷土素憸邪,为清议所摈,吏部尚书王永光力荐之。故事,御史起官,必都察院咨取。于汴恶其人,久弗咨。永光愤,再疏力争。已得请,于汴犹以故事持之,两人遂投牒自乞。于汴益恶之,卒持不予。两人竟以部疏起官,遂日夜谋倾于汴。中书原抱奇者,贾人子也,尝诬劾大学士爌。至是再劾爌及于汴并及尚书孙居相、侍郎程启南、府丞魏光绪,目为“西党”,请皆放黜,以五人籍山西也。帝绌抱奇言不听。而工部主事陆澄源复劾于汴朋奸六罪。帝虽谪澄源,于汴卒谢事去。及辞朝,以敦大进规。七年卒,年七十七。赠太子太保。于汴笃志正学,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奖名教,有古大臣风。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506:曹于汴(1558-1634)字自梁,号贞予,安邑人。万历二十年进士,以推官征授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熹宗立,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主京察,力扶善类,为魏忠贤所斥。崇祯初拜左都御史,振举宪规,台中肃然,于汴笃志力学,操履粹白,立朝不阿,有古大臣风。致仕,崇祯七年卒,年七十七。著有共发编、仰节堂集。学者称真予先生。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十年壬辰科殿试金榜》
- 钱谦益撰,《资德大夫正治上卿都察院左都御史赠太子太保安邑曹公神道碑》,《二学集碑传》,2册62卷,13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