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嫔安氏
昌嫔安氏(韩语:창빈안씨,1499年—1549年农历十月十八日),朝鲜王朝中宗的后宫嫔御,父亲为七品迪顺副尉安坦大,母亲为黄氏。
安氏于中宗二年(1507年)九岁(虚岁)入宫当宫女,被选入服侍中宗生母贞显王后(慈顺大妃),中宗十三年(1518年)受中宗宠幸,中宗十五年封为尚宫。
安氏1521年生下第一子永阳君李岠,1526年生下静愼翁主李善环。1529年,安氏被封为从四品淑媛,在昌德宫受封淑媛牒纸。1530年生德兴君李岹(后来的德兴大院君)。1540年,安氏晋从三品淑容。中宗三十九年(1544年)中宗驾崩,安氏遵循三年守丧后,依照惯例应出宫,但是文定王后却允准其仍住在宫中。
1547年,安氏回私宅,突然生重病,于明宗四年去世,其孙宣祖于宣祖十年(1577年)农历三月二十四日追尊祖母安氏为正一品嫔位,赐封号昌,为昌嫔。[1]。
子女
参考资料
注解
- ^ 宣祖 11卷, 10年(1577 丁丑 / 명 만력(万历) 5年) 3月 24日(辛亥)
○辛亥/传曰:“安昭容追封为嫔,郑世虎赠领议政。宗庙将行亲祭,诸事预备可也。”传于三公曰:“河原、河陵、安滉,皆予之至亲,河原、河陵皆陞正一品,安滉欲拜堂上职,何如?且大院君奉祀之人官爵,岂可四代而止?既依宋家故事,而定之,则当依嗣濮王世袭之例,官爵酌定为当。且永阳君无子,安昭容神主,不可使继后之子奉祀。欲移于家庙祭之,何如?并议启:“三公回启曰:“河原、河陵陞品无妨。安滉堂上太过,自上,斟酌除职为当。奉祀人官爵及安昭容奉祀事,事体重大,请令礼官广议定夺。”传曰:“依启。安滉除六品职可也。” - ^ 《璿源录》
- ^ 《淑容安氏墓碣铭》……男长岠。永阳君。次颐寿。早卒。次岹。德兴君。女即静愼翁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