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诛

古代社會刑罰

族诛是一种将受刑人连坐其族处以死刑,为古代东亚社会的刑罚之一。而族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合称[1]。此刑法亦针对以家庭为本位传统社会,例如古时的中国[2]。当其中一位家庭成员犯下通敌叛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当权者为免除后患、斩草除根就会对犯事者施行此严刑以巩固自身政权。

而同属儒家文化圈朝鲜日本越南,亦曾使用这一种刑罚。而朝鲜制度中对“族”的定义与中国制度中的定义是几近一样[3]

在中国历史中,族诛始于商朝。当时被称为劓殄,乃族诛的初形,斩杀犯罪者及其后代之刑。秦朝时发展为诛三族、五族、七族。隋朝时被隋文帝废除,但在隋炀帝复行并扩至诛九族[4][5]

诛三族

或曰“夷三族”。而对于三族的说法,亦有不同。有说,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说,则以父、母、妻为三族;亦有以父、子、孙为三族的说法。[6]而于秦末时期被处以诛三族的丞相李斯赵高就是史例之一。[7]

在越南,1442年七月,黎太宗阅兵到至灵县,顺路前往探望阮廌宅邸,见其妻(或称小妾)阮氏路有姿色,令随驾伺候。不料太宗突然暴毙。阮廌受诬陷遭到处死,并被夷三族。

诛九族

九族有不同说法。汉代儒家则有二说:

在朝鲜,真平王五十三年(631年,正值中国唐朝),新罗国,就曾有伊阿湌柒宿和阿湌石品,二人因为谋反,于东市被处以诛九族[11]

诛十族

史上唯一次“诛十族”的记载发生于中国明朝。明成祖朱棣方孝孺十族事件: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变,夺其侄子明惠帝天子宝座,入主金陵。朱棣登基,命忠于皇室的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不但宁死不从,更予以辱骂,于诏书上写上“燕贼篡位”四字。朱棣怒以诛九族威吓之。方孝孺却讪笑似地说:“便十族奈我何!”朱棣便把其门生朋友归入第十族,连同原来九族一并诛杀。最终共诛杀八百七十三人,因此事下狱及被流放充军者亦数以千计。[6][9]方孝孺诛十族一事见于《明熹宗实录》[12]

据《国榷》卷十二记载,朱棣恐吓方孝孺能诛杀方孝孺九族,但方孝孺不屈,因而朱棣戮其宗戚八百七十三人,至于第十族(门人)的情况,因方孝孺牵连而被杀的门人包括有都督廖镛、太常寺少卿卢原质等人,其中部分门人例如卢原质也被族诛。[13]

有学者考证此事并撰写论文认为诛十族仅是一个传说,不能将其视为史实[14]

瓜蔓抄

御史大夫景清欲刺杀明成祖朱棣明惠帝报仇不成,遭磔刑。朱棣又下令诛其九族,并将景家祖坟全部破坏;又把景清家乡的居民全部杀光,使其村落成为废墟。最后凡是跟景清有任何辗转相系关系的人都受到株连,称为“瓜蔓抄”。

参考文献

  1. ^ ZDIC.NET 汉典網.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5). 
  2. ^ 和諧家庭: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3. ^ 엠파스 백과사전
  4. ^ 《广阳杂记·卷一》“九族始于隋炀帝”
  5. ^ 《唐六典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轘裂枭首,磔而射之。”
  6. ^ 6.0 6.1 6.2 6.3 马重奇、周丽英. 《中國古代文化知識趣談》. 导师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2. ISBN 978-962-397-717-3. 
  7. ^ 中國古代立法與司法.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4). 
  8. ^ 论「诛九族」,「冚家铲」. [2008-11-02]. [永久失效链接]
  9. ^ 9.0 9.1 中華野史.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5-26). 
  10. ^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
  11. ^ 《三國史記·新羅本紀》第廿六章. [2008-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12. ^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己亥,诏恤先臣方孝孺遗胤。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读学士直文渊阁。当靖难师入,以草诏不从,致夷十族。其幼子德宗,幸宁海,谪尉魏泽匿之,密托诸生余学夔负入松江岛屿,以织网自给。华亭俞允妻以养女,因冒余姓,遂延一线。至是其十世孙方忠奕以贡来京,伏阙上书得旨。方孝孺忠节持着,既有遗胤,准与练子宁一体恤录。
  13. ^ 《国榷》卷十二惠宗建文四年
  14. ^ 方孝孺殉难事迹的叙事演化与“诛十族”说考 - 中国知网. kns.cnki.net.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