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 (佛教)

心所之一,為意志、意向之表現,集合為行蘊

(梵文及巴利文:Cetanā),佛教术语,为心所之一,是一种意识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所说的意志(英语:volitional)、指向(英语:directionality)、吸引力。

大地法之一,也被列为遍行心所之一。

概论

在佛教中,思是指出现欲望、想要的动力,以道德性质来区分,可分为善、恶与无记三者[1][2],思的集合为行蕴[3]。思可以朝向恶法,或是善法,取决于人的见解释迦牟尼鼓励其信徒以正见来导引心的方向[4]

思能造作业[5],为业的本质。学者水野弘元认为,原始佛教以思来作为行蕴的代表[6]

分类

《瑜伽师地论》分为加行思、决定思、等起思三类。

注释

  1. ^ 玄奘译《品类足论》卷1:“思云何?谓心造作性。即是意业。此有三种,谓善思,不善思,无记思。”
  2. ^ 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卷4:“思,谓能令心有造作。”
  3. ^ 《杂阿含经》卷3〈61经〉:“云何行受阴?谓六思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思,乃至意触生思,是名行受阴。”
  4. ^ 《杂阿含经》卷28〈787经〉:“何等为向邪者违于法,不乐于法?谓:邪见人身业如所见,口业如所见,若思、若欲、若愿、若为,彼皆随顺,一切得不爱果、不念、不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见恶故,谓:邪见,邪见者起邪志、邪语、邪业、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是向邪者,违于法,不乐于法。何等为向正者,乐于法,不违于法?谓:正见人若身业随所见,若口业,若思、若欲、若愿、若为,悉皆随顺,得可爱、可念、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见正故,谓:正见,正见者能起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向正者,乐于法,不违于法。”
  5. ^ 《增支部》第三品:“诸比丘,我说行(巴利语:cetana)为业。众生通过意念,由身口意作业。”
  6. ^ 水野弘元〈业〉:“在原始佛教中,行蕴被说明为最狭义的思(cetanā,善恶的意志),不过,因为此思被叙述为行蕴的代表,所以实际上,也包含了其他的心理作用。……行蕴是指除受、想、思之外的一切精神作用,思即是作为其代表。此思既是善恶意志,也是业的本质,可视之为业的同义语。因此,最狭义的行,亦即思,可看成与业相同。但是,行蕴当然也包括其他的心理作用,尤其在后来的部派佛教,将行蕴更加广义的解释。”收入《佛教教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