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主

家庭或家族的統領者

家主是指家庭家族的统领者。家庭的场合上多称为家长;如用在家族上,汉语传统又称为族长宗长日本古代则称为当主(日语:当主とうしゅ Tōshu)、亦称为家长(日语:家長かちょう Kachō)。

概要

大致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各房子孙选举出一位德高望重、辈分较高,并能领导统御全族的人。

另一种则是采世袭制世代嫡长子继承、无嫡长子者则由同父同辈之继承,无同辈者则由次房嫡长子继承[1]

历史

日本

当主通过父权亲权支配配偶直系卑属,而且对其他亲族亦有道德上的关系;对其他亲族而言,有保护当主的义务,而且违反当主意向的话,当主有权与其断绝关系(勘当);还握有与本家的家风和祭祀相关的权限;主导管理家产和经营家业等,不过家产、家业等并不是当主的占有物,而是属于其“家”中物。

镰仓时代武家,根据能力而定出当主的情况相当多,家督只能由一人担任,但是所领等家产需要分配给其他人。不过在镰仓时代后期开始,家产和家督亦变成由长子单独继承,当主的权限亦由长子或嫡子本身所决定,拥有系谱祭具坟墓等的继承权。明治时代以后,武家的家制度日语家制度得到强化,于是根据日本民法中“户主”的概念而被法制化,在日本民法的“家制度”之下,家长拥有强大的“户主权”,亦拥有一家内部强大的权力。

二战结束后的盟军占领时期,在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eneral Headquarters,缩写GHQ)的指导下,修改《民法典》,家制度和户主被废止,有“住民票日语住民票”的“世带主”相当于家长的角色,权限大幅降低。

参考

注释

  1. ^ 《清溪谢氏宗谱.伴读公示训》:“宗子所以主祭祀而统族人,务在立嫡不立庶也。宗子死,宗子之子立,无子则立宗子之弟,无弟则次房之嫡子立。既为宗子,必谨守礼法,以光先德,族人亦宜推让,毋得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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