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 (景泰进士)
孙洪(1424年—1488年),字伯大,山东莱州府昌邑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孙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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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河南都察院右都御史 | |
籍贯 | 山东莱州府昌邑县军籍 |
字号 | 字伯大 |
出生 |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 |
逝世 | 弘治元年(1488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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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山东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进士。授兵部主事,迁郎中。丁忧服阕,改礼部祠祭司郎中[1]。成化间,历升河南右参政,河南右布政使,转左。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以威宁海于之捷,进左副都御史。再进右都御史、巡抚河南,任内兴修水利,又奏停王府织造,因此遭怨,被周王府仪宾刘宣所奏下狱,不久命致仕,弘治元年(1488年)卒[2]。
家族
参考
- ^ 俞汝楫《礼部志稿·卷四十三》:历官表 祠祭司郎中 孙洪,伯大,山东昌邑县人,景泰五年进士。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十四》:弘治元年五月戊子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孙洪卒。洪,字伯大,山东昌邑县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兵部主事,迁郎中。丁忧服阕,改礼部。成化间,历升河南右参政,左右布政使。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以威宁海于之捷进左副都御史,食正二品俸。进右都御史,巡抚河南。后为周府仪宾刘宣所奏下狱,寻命致仕,至是卒。洪有干局,为参政时,以赞画抚治流民有劳。巡抚河南,奏停王府造作蠲逋负,浚水□奎河以兴水利,人颇称之。其为仪宾所奏,亦王府怨之而致是云。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