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佐周(1897年1月22日—1975年6月18日)。山东省牟平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渔业团体第二区(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热河、察哈尔、辽宁、辽北、安东、吉林、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兴安、绥远、宁夏二十一省;青岛、北平、天津、西安、沈阳、大连、哈尔滨七市)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姜佐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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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97年1月22日(光绪二十二年丙申十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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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75年6月18日 空军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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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董育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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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 | 子姜林滋、姜林沫、姜林泗、姜林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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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河北省立水产专科学校肄业
- 奉天省第二师范学校毕业
- 上海国立劳动大学社会科学系毕业
- 庐山训练团二期结业
- 中央训练团九期结业
- 革命实践研究院十六期结业
- 国立劳动大学特党部委员
- 天津市第七区党部常务委员
- 张家口市党部常务委员
-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师党部特派员
-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师政训处上校处长
-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师上校政治部主任
- 国民革命军十二军政治部少将主任
- 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少将政治特派员
- 国民革命军第十五集团军党部少将书记长
- 山东省保安司令部政治部少将主任
- 山东省渔联会理事长
- 民国64年6月18日病逝[3]
参考文献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104页
- ^ “姜佐周先生传略”,《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6辑,第130页
- ^ 渔业团体第二区选出之第一届立法委员姜佐周于民国64年6月18日病逝,依法注销名籍,(64)台统(一)义字第3173号(64.07.14),《总统府公报》第2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