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廷芳(1906年4月3日—1988年9月2日),字欣安。河南省淅川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河南省第五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姚廷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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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字欣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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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三月初十日〔1906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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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88年9月2日(1988岁—09—02)(82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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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河南省淅川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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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立北京大学毕业
- 河南省立南阳中学校长
- 河南省立开封师范校长
- 中国国民党河南省党部委员、青年团河南支团干事
- 内政部战时靑年训导团主任
- 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 民国37年,当选立法委员。
- 1967年,因贪污案经最高法院第三审终局判决确定,处有期徒刑七年,褫夺公权五年,依法注销其立法委员名籍[3]
参考文献
- ^ “姚廷芳先生行谊”,《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17辑,第188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101页
- ^ “安徽省第三区选出之立法委员徐君佩,河南省第五区选出之立法委员姚廷芳,河南省第三区选出之立法委员刘景健等三人,因贪污案经最高法院第三审终局判决确定,徐君佩处有期徒刑八年,褫夺公权五年,刘景健、姚廷芳各处有期徒刑七年,褫夺公权五年,自应依法分别注销其名籍”,(56)台统(一)义字第5178号(56.12.20),《总统府公报》第1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