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

城市与国家范围几乎相同的一种国家形态

城邦城国城市国家都市国家(英语:City state),是指城市范围同领土范围几乎或完全相同的一种国家型态,而政府主权自治权也呈范围相同。现代以前部分发达文明以城邦的型态存在,现存的城邦有摩纳哥新加坡梵蒂冈,另有直布罗陀香港澳门等城市规模之属地以类似城邦的型态存在。

新加坡是现代城邦和岛国

历史上的城邦通常是较大文化圈的一部分,如中国周代城邦、古希腊城邦(如古雅典斯巴达)、迦南腓尼基城邦(如推罗西顿)、中部美洲玛雅城邦和阿兹特克城邦丝绸之路上的小国(如撒马尔罕布哈拉)、东非城邦(如基尔瓦马林迪)和意大利城邦(如佛罗伦萨共和国威尼斯共和国热那亚共和国)。欧洲历史上有两个重要的城邦时期—古希腊的城邦和文艺复兴时的意大利城邦,现时欧洲的文明都发源自这些时期。然而,这些文明的城邦通常只存活很短时间,因为它们的土地和实力都不足以抵抗周围的外敌。此外,这些小区域组织在松散的地理和文化个体中互存,成为大国建立稳固势力的障碍。故此,他们大多融入于更大的社会体系、以至民族国家[1]

源起

城邦通常起源自众多分散的自治村镇,最早期的古典时代城邦通常来自于部落和村庄的演化,一些大大小小不相统属的村社随着人口和财富的增长而蜕变成为城镇,城镇繁荣的同时也带动周边相同文化民族的聚落发展,使得一个地区的城邦兴起。

中世纪以后的欧洲城邦则通常来自于从封建领主手中取得自治权的商业城市,城内的工匠、学者、商人、金融业者等专业人员往往组成行会,争取在公共事务上的权利和发言权,同时城镇也拥有市民成立的议会,影响或直接掌握着著城市的行政和立法等决策权。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城邦如果超过10万名自由成年男子,那就不是城邦[2]:10。人口少为城邦广泛自治制度奠定重要基础[2]:10。城邦制度是一种国家制度,城邦则是一个现代意义上之主权国家,因此,严格说来,城邦政治治理形式与自治政治还是存在着明显差别[2]:11。但是,如果把古希腊众多城邦看作是一个整体,那么这一个个城邦制度,显然是一种自治政治制度[2]:11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教授桑玉成认为,城邦是人类导师,通过城邦政治熏陶,自治政治作为人类最初与最终政治形式,得到实验、训练和发展[2]:11。城邦生活孕育一代代自治、自由、自立之公民,使民主观念和理论不断得到培育[2]:11

作为文明起源的城邦

现存城邦

目前世界上只有摩纳哥新加坡梵蒂冈等3地因具主权国家身份而符合城邦的传统定义。然而,新加坡仍然有一部分未都市化的领土,而梵蒂冈和摩纳哥的都市区只是周边城市──罗马毕索雷的延续。其他城邦则多为某一主权国家的小型领地,如英国海外领土直布罗陀中国特别行政区香港等;少数为某一联邦制国家的构成部分,如阿联酋迪拜等。

城邦 性质 主权国家 所在 面积(km2) 人口 地图 国旗 地区旗帜
  梵蒂冈 主权国 -- 欧洲 0.44 842    
  新加坡 主权国 -- 亚洲 716.1 5,399,200    
  香港 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亚洲 1,104.43 7,234,800(人口最多)      
  澳门 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亚洲 31.3 631,000      
  摩纳哥 主权国 -- 欧洲 1.95 35,000    
  休达 自治市   西班牙 非洲 18.5 84,959      
  梅利利亚 自治市   西班牙 非洲 12.3 86,120      
    阿索斯山 自治国   希腊 欧洲 335.63 2,262      
  直布罗陀 海外领地   英国 欧洲 6.8 29,752      
  杜拜 酋长国   阿联酋 亚洲 3,885 1,229,330      
  阿治曼 酋长国   阿联酋 亚洲 259 269,492      
  富查伊拉 酋长国   阿联酋 亚洲 1,166 118,933      
  拉斯海玛 酋长国   阿联酋 亚洲 1,683 191,753      
  沙迦 酋长国   阿联酋 亚洲 2,590 656,941      
  欧姆古温 酋长国   阿联酋 亚洲 777 59,098      
  加沙地带 自治区   以色列
  巴勒斯坦
亚洲 74 449,221    

参见

参考文献

  1. ^ Sri Aurobindo, Ideal of Human Unity,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 1970
  2. ^ 2.0 2.1 2.2 2.3 2.4 2.5 桑玉成:《自治政治》,三联书店(香港),1994年3月,ISBN 962041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