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传统艺术中心
臺灣(中華民國)文化部下屬機構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简称传艺中心),为中华民国文化部所属三级附属机构,主要任务为统筹、规划、推动台湾传统艺术的调查、保存、传习及推广工作,辖下拥有四个派出单位包含国光剧团、台湾国乐团、台湾豫剧团等三团,及一个馆所台湾音乐馆。其中国光剧团、台湾国乐团与台湾音乐馆设于台湾戏曲中心内;台湾豫剧团则设于高雄市左营区。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Traditional Arts(英语) | |
---|---|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机关类型 | 中央三级行政机构 |
所属部门 | 中华民国文化部 |
员额 | 256人 |
年度预算额 | 约新台币12.09亿元(109年度) |
授权法源 | 文化部组织法[1]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组织法[2] |
主要官员 | |
主任 | 陈悦宜 |
副主任 | 梁晋志、陈修程 |
主任秘书 | 赖铭仁 |
任命者 | 文化部部长 |
任期 | 无任期保障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行政业务单位:3组3室 派出单位:台湾国乐团、国光剧团、台湾豫剧团、台湾音乐馆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02年1月28日 |
前身机关 | 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筹备处 |
联络信息 | |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售票处 | |
地址 | 宜兰县五结乡五滨路二段201号 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路751号(台湾戏曲中心) 高雄市左营区实践路102号(高雄传艺园区) |
网站 | www |
成立背景
宜兰县是全国惟一规划“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的所在地,时任县长为游锡堃。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原计划盖在高雄市,称“南部民俗技艺园”,因延宕多年取消。后文建会改推“东部民俗技艺园”,意欲盖在花莲县[3]:402,1990年经宜兰县政府主动提供24公顷土地积极争取,评选委员会把宜兰县纳入评选范围,改称“东北部民俗技艺园”,1991年元月,文建会接受评选委员会意见,决定设于宜兰县[3]:402-403。
其后文建会受到国民党中常会检讨,遂交由宜兰县政府自行委托规划、筹建。规划完成后,1995年3月行政院核定收归中央,改名为“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编列预算新台币23亿元交由文建会负责发包兴建。2003年10月开幕正式营运。
历史
- 1990年,行政院拟定国家建设六年计划,其中提出了“筹设东北部民俗技艺园计划”。
- 1995年,筹设东北部民俗技艺园计划转型为“传统艺术中心筹设计划”,并定位为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的附属机构。2月28日,行政院“台(84)文字第07121号函”原则同意传统艺术中心新建计划。
- 1996年1月,“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筹备处”成立于台北市。
- 2002年1月28日,“国立传统艺术中心”正式挂牌运作并进驻宜兰县。
- 2003年10月4日,传艺中心园区先行以自行营运方式对外开放。11月24日,园区招商截止收件,仅有协和国际多媒体与统一超商投标。12月3日,传艺中心选定协和国际多媒体为园区招商最优申请人、统一超商为次优申请人。12月8日,园区招商评选结果分别通知协和国际多媒体与统一超商。
- 2004年3月29日,因协和国际多媒体已向法院声请重整,传艺中心甄审会议决议撤销协和国际多媒体资格,改与统一超商议约。6月30日,传艺中心与统一兰阳艺文(统一超商与兰阳文教基金会共同筹组的公司)签约,契约规定传艺中心委托统一兰阳艺文从2004年9月28日起负责园区营运至2010年9月27日,传艺中心则专心于艺术保存工作。7月6日,传艺中心在台北市西门红楼举办签约记者会。9月28日,传艺中心园区正式营运。
- 2007年4月1日,统一兰阳艺文成立“台湾传统艺术推广基金会”。[4]
- 2008年3月6日,传艺中心与台湾国家国乐团、国立国光剧团、国立台湾豫剧团、台湾音乐中心民族音乐资料馆整合为“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筹备处”,变成其中的1个派出单位,全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筹备处传统艺术中心”。
- 2011年1月20日,行政院通过《文化部组织法》和《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组织法》草案,并撤回《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组织法》草案,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中止筹设。6月29日,总统令公布《文化部组织法》和《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组织法》。
- 2012年5月20日,中华民国文化部成立,文化部所辖机构“国立传统艺术中心”成立,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筹备处走入历史。
- 2012年,文建会选定台北美国学校旧址(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路731号)的部分土地开始兴建台湾戏剧艺术中心[5]。
- 2014年4月,台湾戏剧艺术中心由文化部正式定名为台湾戏曲中心;未来台湾戏曲中心启用后,包括传艺中心旗下的台湾国乐团、国光剧团、台湾音乐馆都将进驻[6]。8月9日,自第25届金曲奖起,金曲奖传统暨艺术音乐类奖项相关事务从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改由传艺中心专责办理。
- 2016年3月30日,传艺中心和全联福利中心旗下全联善美的文化艺术基金会签约,将传艺中心宜兰园区与台湾戏曲中心以OT方式委托全联善美的文化艺术基金会经营15年,于9月26日起接手[7]。
- 2016年9月26日,传艺中心宜兰园区改由全联善美的文化艺术基金会经营,休园整修。
- 2017年1月21日重新对外开放,并举办开幕仪式。
- 2017年10月3日台湾戏曲中心正式开幕启用。
宜兰传艺园区
园区占地24公顷,园区展示系统开放收费参观,分为“动态”和“静态”两大类。动态展示是以园区内市街聚落区以及水岸的露天舞台、田园景观区等为主,定时会举办不同的技艺展演活动,静态展示则以展示馆的传统工艺美术与戏剧馆文物陈列室的音乐戏曲相关文物之展示为核心。另结合许多特色商店,贩售地方名特产、工艺品等。园区与冬山河亲水公园间另辟有无污染环保电动船来往。单程15分钟,一般票价为新台币150元整。
- 行政区宿舍:包含行政中心、学员宿舍、艺师住所、交谊厅、员生餐厅等所组成。
- 传统艺术传习区:由戏剧馆、曲艺馆、传统工艺传习所、图书馆及体育馆所组成,提供传习、排演、研究、教学等活动。
- 传统戏曲展演区:由戏剧馆、曲艺馆、展示馆及戏剧馆、曲艺馆间之临水实验剧场、户外广场等组成,定期举办各项表演活动。
- 传统建筑体验区:此区以拆卸重组的方式保存有广孝堂、黄举人宅两个历史建物,另新建有文昌祠、戏台等传统建物。
- 传统工艺推广区:由以拆卸重组的方式保存的广孝堂、展示馆与民意街坊上之传统工艺坊、童玩坊及文昌祠、庙埕广场、戏台、传统小吃坊、黄举人宅及游客资讯站等组成。
- 景观体验区:即南北闸门、湿地、内河道、野外广场(作为传统杂技、 民俗体育及大型表演场地)、民俗植栽园(以工艺性植栽为主)、自导性步道与污水处理场等。
- 出入口及停车场区:由传艺大道(含南北向与省道台二线连接之出入口)、中控室及管制口、传统戏曲展演区售票入口、传统工艺推广区入口、机车停车场、小客车停车场、大客车停车场和连结园区内外道路构成的交通路径、停车空间及至园区内的人行动线所组成。
-
传艺文昌祠
-
黄举人宅
-
郑氏家庙广孝堂
-
蒋渭水演艺厅
-
展示馆
组织[8]
- 主任
- 副主任
- 副主任
- 主任秘书
内部单位
- 业务单位
- 综合企划组
- 剧艺发展组
- 营运推广组
- 幕僚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主计室
派出单位
历任首长
任别 | 姓名 | 备注 |
---|---|---|
1 | 柯基良 | 最后一任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筹备处主任 |
2 | 林朝号 | |
3 | 林德福 | 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筹备处主任,曾任宜兰县政府文化局局长、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 |
4 | 柯基良 | 文建会主任秘书兼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筹备处代理主任、主任 |
5 | 陈兆虎 | 国立台湾传统艺术总处筹备处代理主任 |
6 | 方芷絮 | 曾任文建会第一处处长 |
7 | 王兰生 | |
8 | 吴荣顺 | |
9 | 陈济民 | |
10 | 陈悦宜 | 现任 |
参见
参考资料
您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查找此百科条目的相关原始文献:
- ^ 文化部组织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 ^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组织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 ^ 3.0 3.1 陈赓尧. 文化.宜蘭.游錫堃 1990-1997. 台北: 远流出版. 1998. ISBN 957-32-3529-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1).
- ^ 基金會介紹/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 [2012-1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01).
- ^ 台湾戏剧艺术中心3月动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新生报,2012年1月8日
- ^ 台湾戏曲中心正名 龙应台盼成华人必访码头,中央广播电台,2014年04月23日
- ^ 获宜兰传艺园区OT案 全联跨足文创组歌仔戏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工商时报,2016年3月24日
- ^ 组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立传统艺术中心
-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委托民间经营管理计划案例介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FUN游传艺资讯网/统一兰阳艺文股份有限公司
-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处务规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外部链接
- (繁体中文)(英文)(日语)国立传统艺术中心门户网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国立传统艺术中心-Facebook粉丝团(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YouTube上的国立传统艺术中心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