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瑞龙(?—?),皞臣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清朝官员。

生平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科二甲进士。任福建同安县知县,因失察下属吏员舞弊被革职,发往台湾镇总兵奎林处效力。[1]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接替单去非,担任台湾府嘉义县知县乾隆六十年(1795年)署彰化县知县

注释

  1. ^ 清内阁档案——刑部为闽督福奏单瑞龙赎罪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移会稽察房闽浙总督福康安等奏请 俯念同安知县单瑞龙平日居官尚安,其失察书吏舞弊情尚可原,准其赎罪,并将其发往台湾交与奎林等差委。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单去非
台湾府嘉义县知县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上任
继任:
吴球
前任:
朱澜
台湾府彰化县知县
乾隆六十年(1795年)署任
继任:
袁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