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诗 (万历丁未进士)

明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周诗(1575年—?),字伯谚,号龙侯,山东济南府滨州霑化县灶籍。

周诗
大明山东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山东济南府滨州霑化县
出生万历乙亥九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吴氏
出身
  •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1],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五名,廷试三甲二十八名进士[2],授直隶清苑县知县。三十八年降河南布政司都事,四十年升安塞知县,次年改为教授,四十三年起补顺天府学教授,四十四年升国子监助教,四十六年升南京户部云南司主事。天启元年(1621年)升员外郎,升浙江司郎中,三年升九江府知府。六年八月升为河南按察司副使,抚民道。七年十二月,升为山东布政司参政,霸州兵备道[3]。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入京畿,霸州道周诗弃城而逃,被革职。

家族

曾祖周河。祖父周应元。父周继闵,寿官。母路氏。具庆下。弟周譢、周谧。

参考书目

  1. ^ 《万历二十二年山东乡试录》:中式举人七十五名……第十一名 周诗 霑化县学增广生,《易》。
  2.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周诗,龙侯,易二房,乙亥九月十九日生。霑化人,甲午乡十一名,会二百五名,三甲二十八名。礼部政,丁未六月授清苑知县,庚戌降河南布政司都事,壬子升安塞知县,癸丑改教,乙卯补顺天府授,丙辰升助教,戊午升南户部云南司主事,辛酉升员外,辛酉升浙江司郎中,癸亥升九江知府,丙寅升河南付使,丁卯升霸州道参政,己巳革职。曾祖江。祖应元。父継闵,寿官。
  3. ^ 天启七年十二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周诗为山东右布政霸州兵备道。
  • 《明憙宗实录》
  • 《崇祯长编》
官衔
前任:
王之采
明朝清苑县知县
万历三十五年任
继任:
郭志仁